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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27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交通部新闻发言人
就《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管理工作的通知》
有关问题答中国政府网问

  近日,交通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通知》的主要内容和精神,交通部新闻发言人接受了中国政府网的采访。

  问:收费公路一直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能否请您具体分析一下当前收费公路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答:社会对收费公路最为关注的就是规模大、站点多问题。这主要是二级收费公路规模偏大所致。二级收费公路在我国的兴起与发展是由当时的特定历史条件决定的。收费公路政策实施初期,对我国是否需要发展高速公路还有争论。二级公路造价相对较低,投资风险小,因此大量的资金投向了二级收费公路建设,导致其规模偏大。此外,这些二级公路收费站点大多分布在城乡居民频繁使用的区域,与当地经济发展和居民生产生活的矛盾日益突出。

  问:如何看待当前收费公路存在的问题?

  答:收费公路是在国家财政投入不足、法规制度不完善的条件下,按照“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由各地在探索实践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因此,收费公路目前面临的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在加快发展的过程中逐步积累下来的。

  目前,公路建设的任务依然繁重,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只靠政府投入远远不够。收费公路政策仍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国家筹集公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一个主要渠道。同时,我们也要重视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通过改革和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加强规范管理,将收费公路纳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问:如何解决当前收费公路存在的问题?

  答:公路交通的发展要以非收费公路为主,适当发展收费公路,控制收费公路总规模,减少收费站点,规范收费权转让,加强监管。

  目前收费公路中二级公路的比重比较大。控制并逐步缩小二级收费公路规模,是控制收费公路总规模的关键所在。因此,《通知》提出,禁止批准以下三种情况为收费公路项目:一是东部地区的二级公路;二是在中西部地区现有二级公路上进行的路面改造或大中修工程项目;三是基本建设程序不完备的建设项目。同时,对收费站点的管理和设置提出两点硬性要求:一是政府还贷二级收费公路要实施“统贷统还”制度,确保站点总量不增并逐步减少;二是《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实施前已建成通车并投入运行的收费公路,收费站间距达不到规定的,要逐步调整或撤并。

  在收费公路收费权转让方面,《通知》明确了政府还贷和经营性收费公路的界定标准,要求各地交通部门认真加以界定,并提出了两条重要的规范措施。一是对以前非法转让政府还贷收费公路的,要进行清理和属性复位,对今后新建的收费公路,必须从立项开始就明确性质,采取相应的管理模式;二是在国家新的收费公路经营权转让办法出台前,暂停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转让。

  问:对于加强和规范收费公路管理,交通部还有哪些考虑?

  答:从目前我国公路交通的发展实际看,不论是路网规模、路网结构,还是路网服务功能,都需要继续加快发展。加强和规范收费公路管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将依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调整结构,控制规模;统贷统还,撤并站点;政府主导,严格监管”的总体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收费公路管理。必须坚持公路作为公益性基础设施的基本属性。同时,在一定条件下,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公路建设,也是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现多元化融资的一个有效手段,是弥补政府投资能力不足的有效途径。但社会资本的投入是特许经营,这是必须明确的。我们将站在服务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于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的高度,审视收费公路的规范管理问题。特别要依法加强对经营性收费公路的监管,既要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要确保社会公众利益。   

  文件链接:《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