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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非法用工—劳动保障部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27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6月27日电 (记者 刘铮)劳动保障部等9部门27日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范围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劳动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就此回答了新华社记者的提问。

    问:如何保证这次专项行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答: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关系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关系到国家的法制权威和形象声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各界都很关注。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统一领导。国务院8部门和全国总工会共同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部。同时,要求地方各级政府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统一组织、统一协调,并要求确定一位政府负责同志专门负责,集中力量,联合行动。二是明确部门负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明确领导责任和执行部门责任。三是加强工作调度。对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要求各地每10天汇总报告一次,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和社会监督。对于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和问题比较严重的地区,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及时督查。同时,要求各地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举报的案件。

    问:湖南省有一位人大代表陈建教,他亲自解救过在砖窑厂被困的农民工。去年,他写信反映河北某砖厂非法用工问题,劳动保障部是怎么查处的,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陈建教同志多年来为维护农民工权益作出了积极努力。他的事迹非常感人,2004年被评为湖南省十大新闻人物,2005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和中国十大法制人物。

    2006年9月,陈建教同志致信反映河北某砖厂非法囚禁民工问题。劳动保障部立即组成调查组,通过明察暗访,调查事件真相。经查,该砖厂确实存在生产生活条件较差、工作时间过长、管理粗放的问题,没有发现拐骗农民工、非法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问题。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治,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同陈建教代表进行了沟通,他对认真查处表示满意。

    针对在查处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劳动保障部在给国务院的报告中提出,要会同建设、公安等部门及全国总工会在全国集中开展以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为重点的维权检查活动。今年5月10日至6月10日,劳动保障部会同全国总工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劳动用工情况监督检查专项活动。

    山西黑砖窑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十分重视,国务院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门研究,决定由劳动保障部、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卫生部、工商总局、安监总局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行动,以乡村的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为重点,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解决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

    问:这次专项行动有哪些特点?

    答:这次行动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在区域范围和对象上,明确以乡村为重点,以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为重点;二是在行动方式上,明确由政府8个部门和工会组织共同参与,联合开展专项行动;三是在工作内容上,重点是整治非法生产加工和非法用工,严厉打击拐骗农民工、非法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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