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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评: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的关心也应"上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1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1月16日电(记者 车玉明)近一段时间以来,猪肉、食用油和柴油、液化气等价格上涨较多,给城乡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带来较大压力。各级政府应妥善安排城乡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众的生活,对困难群众的关心程度也应当“上涨”。

    食品等价格的上涨,低收入群体是最敏感的人群。对于低收入群体来说,食品消费的支出,通常占其家庭总支出的一半以上。在价格上涨的情况下,低收入家庭只能减少消费数量和消费品种,把消费限制在米、面、油、蔬菜等最基本的消费品上。

    按照8月份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幅度匡算,因食品价格上涨影响城镇居民月增加支出26元左右。多数消费者能够承担食品价格上涨增加的支出,但对一些困难群体如城镇低保对象的生活影响较大。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今年8月份以来各地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5元的标准增加了对城镇低保对象的实际补助,并采取了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国家还要求各级政府增加对大中专院校的学生食堂补贴。

    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一直是中央高度关注的问题之一。

    控制物价继续上涨,还需要有一个过程,而人们的日常生活却不可能停滞。确保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众的生活应成为当前各级政府重要的工作,要有高度的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进一步落实有关补助补贴的政策措施,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真正送到千家万户,减低物价上涨对城乡低收入群体的不利影响,以保障城乡低收入群体的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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