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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商品名是国际惯例 整顿"一药多名"取得初步成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2月27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药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药品监管工作。2007年2月27日下午15时,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吴浈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当前药品监管工作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主持人]去年两会期间有代表提出"一药多名"问题,一年来国家局采取了什么措施解决"一药多名"的问题?网友“天过午”问,一药多名,到底是工商局批的商标名在作怪,还药监局批的商品名在作怪?到底是谁在误导患者?

    [吴浈]自去年“两会”以来,“一药多名”成为热门话题。怎么看待药品的名称,我想从这样几个方面。首先,一个药品主要有一个名称,这个名称就是药品的法定名称,我们把这种法定名称称其为药品通用名,就像人一样有学名,有大名,药品也只有一个法定名。

    但是同一种药由不同的厂家生产,每个企业为了使自己的产品和其他厂家生产的产品区别开来,所以有的厂家还会给自己的产品起一个名称,这就是我们叫的商品名。药品使用商品名实际上是国际制药业的惯例。 

    它的好处是什么呢?有利于企业提高自己产品的质量,因为它有独有的名称,所以必须保证名称后面的质量。也有利于企业创造自己的品牌,品牌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也有利于药品在使用以后,万一有不良反应可以有效地进行追踪和溯源。商品名如果能够正确的使用,有利于提高药品质量,有利于药品监管,也有利于指导医生用药。从这个角度讲,我们不要反感商品名,更不要拒绝商品名,因为这是一个国际惯例。

    药品有商品名,商品名怎么管理?实际上商品名管理是十分严格的。我们国家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只有几种情况可以有商品名。哪些情况呢?新化学药品、新生物制品以及具有化合物专利的药品。这三种药品经过国家药监部门批准,才可以使用商品名。所以不是所有的药品都有商品名。比如说原料药没有商品名,中药没有商品名,仿制药也没有商品名。到目前为止,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批准的有商品名的药品只占药品的4%。其中2006年批准的药品商品名为731个,这里面还包括很多进口药品。

    为什么现在社会上对“一药多名”反映这么强烈,主要是指一个药品多家生产,因而具有多个商品名。如果企业不正确的使用,会造成一些负面反映。比如同一通用名的药品用不同的商品名,价格不一样,易引起了医患之间的纠纷。还有些药品没有商品名,但有些企业把商标作为商品名作为推广宣传,这样就误导了消费者。举个例子,比如感冒药,大家用得比较多的“复方氨酚烷胺”,就有感康、盖克等十几个名称。

    大家对“一药多名”意见这么大,我们针对这种现象,从药品审批监督角度加强规范和整顿。主要有几方面:

    第一,规范药品名称的管理,严格药品商品名的审批。去年3月15日以来,食品药品监管局颁布了一系列规定,比如《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名称管理的通知》等。这些措施明确要求,对商品名的命名的原则和范围,在标签上,商品名和通用名的表现形式、颜色和字体大小都有明确规定,指导企业正确使用商品名,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监督各制药企业规范使用。

    第二,加大市场稽查力度。组织开展了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的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滥用商品名的药品,去年查处了3435个品种,这样做就是要遏制滥用商品名的势头。同时还出台了加强药品广告宣传管理的相关规定,要求不得单独宣传药品商品名,必须与通用名同时传播。

    总而言之,今年“一药多名”的问题还要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规范和整顿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