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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标升国标"有利于保证药品质量 违规品种要坚决清除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2月27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药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药品监管工作。2007年2月27日下午15时,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吴浈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当前药品监管工作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网民 我在4楼]网上流传的"地标升国标"造成个别人搞腐败,到底应不应该搞"地标升国标"?

    [吴浈]“地标升国标”,这项工作是前几年开展的。做这项工作应该说是有价值的,是对的。为什么呢?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我们国家1985年7月1日起颁布的第一部《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我们国家实行两级标准,一个是国家标准,一个是地方标准。所谓地方标准就是各级省卫生行政部门颁布批准的标准。

    到2001年12月1号,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对标准进行了改进,规定我们国家只实行一级标准,就是国家标准,也就是说取消了地方标准。取消地方标准怎么办?不可能全部撤销掉,要分门别类,需要将两级标准统一为国家标准。怎么统一呢?对于原来地方标准只要经过审查,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经过批准以后可以上升为国家标准,不符合的就必须淘汰。所以“地标升国标”是国家标准的统一,是药品质量的一次优胜劣汰。

    “地标升国标”这个做法应该肯定,是对的,不是错的,它是进步,因为通过“地标升国标”统一了我们国家的标准,有利于药品的监督,也有利于保证药品的安全。但是在这项工作过程当中,确实有的企业夹带了一些不该升国家标准的品种,还有个别审批人员滥用职权,违规审批,收受贿赂,使这项本来很好的工作产生了不良影响。所以在这里告诉大家,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却升为国家标准的药品是极少数,我们正在清理药品批准文号,就是要坚决将这些不该作为国标的品种清理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