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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经营性公墓应需经省级民政部门审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4月02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8年4月2日14时30分,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接受中国政府网和民政部网站联合专访,就“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主持人]网民对殡葬和墓地等相关政策十分关心。有网民问:公墓到底是由哪个部门来监管?如何分辨哪些是具有资质的公墓?

    [窦玉沛]民政部门是公墓的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公墓还涉及到其他一些部门,比如建设公墓首先要符合地方建设规划,用地要经过土地、林业部门批准,取得行政许可后要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等。民政部在1992年制定下发了《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建设经营性公墓应当经过省级民政部门审批。群众在购买墓位或骨灰存放格位时,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进行查询,也可以查看公墓单位是否具有省级民政部门的许可证书;另外城市居民,不能购买农村公益性公墓中的墓位。

    [网友“qinlaodeyanzi”]现在很多人都想作公墓,进入殡葬服务市场,政府对此有什么态度?

    [窦玉沛]公墓是我国目前作为殡葬改革的一个配套设施,也是一个过渡形式,不是我国殡葬改革的发展方向。在现阶段,为了满足公众对死者保存骨灰这方面的愿望和需求,是存在的。但由于它不代表殡葬改革的方向,国家对此是限制的。所以我们现在建设公墓,首先各地要进行全面的规划,根据城市的死亡人口数和未来发展需求量制定规划,这个规划要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审批后还要报民政部备案,将来建设公墓时要按照规划的要求,再报到省级民政部门来审批。所以如果大家愿意进入这个市场,也就是说需要咨询当地有没有兴建公墓的项目,同时还要咨询土地等部门的意见,当地同意后要报到省级民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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