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互动
 
环境保护部将采取六项措施实现重点流域规划目标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4月30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8年4月30日15时,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完善环保标准,推进环保工作”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友 骄子007]环境保护部发布了“淮河、海河、辽河、巢湖、滇池、黄河中上游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受到网民和媒体关注。请问:规划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上提出怎样的远景目标?为实现规划目标,环境保护部将采取哪些措施?

    [吴晓青]到2010年的阶段目标是:要使淮河、海河、辽河、巢湖、滇池、黄河中上游等6个重点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治理和保护,跨省界断面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点工业企业实现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城镇污水处理水平显著提高,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流域水环境监管及水污染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

    《重点流域规划》是各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依据,流域的经济建设活动必须符合《重点流域规划》的要求。各流域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根据《重点流域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抓紧制订本行政区域和本部门的实施计划,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逐项落实,统筹实施。

    各流域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是实施《重点流域规划》的责任主体,应加强对实施《重点流域规划》的组织和领导,将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并分解落实到企业,实行年度目标管理,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各流域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按照《重点流域规划》的要求,紧密结合当前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周密部署、科学组织。

    下一步,我部将按照新颁布实施的《水污染防治法》,切实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统一监督管理力度,统一环境监测规范,统一组织监测,统一发布水质状况,组织协调流域重大环境问题的解决方案,加大跨省界水质保护的统一监管,组织对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实施《重点流域规划》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重点流域规划》的核查评估制度。

    我们将重点采取以下六项措施:一是严格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制定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实施方案,加强水质监测,确保人民饮水安全。二是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工业企业要在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行深度治理,鼓励企业集中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三是严格环保准入,切实加强“三同时”验收,做到增产不增污。四是继续实施工业污染物总量控制。开展工业污染源普查,建立污染源台帐。五是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六是加强对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管。采取以上六条措施,将对落实规划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         

    点击进入本次访谈>>>>>>>>>>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