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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下午好,各位网友!欢迎点击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为了帮助广大网友了解促进就业的财政、金融、税收等优惠政策,我们邀请到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由明春、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曹子娟和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丛明接受中国政府网、新华网、央视网三网联合访谈,就“实施积极的促进就业政策”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05-08 15:00]
[主持人]我们先进入今天的第一个问题,因为政府对促进就业的财政投入情况是广大网友非常关心的热点。 [05-08 15:04]
[主持人]网友“留一点愿望”问:促进就业工作需要财政投入,国家这几年对就业工作的投入情况怎么样?财政资金在支持就业方面都有哪些用途?2008年中央财政在促进就业方面有什么安排?请由司长就这方面的情况给大家介绍一下吧。[05-08 15:06]
[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 由明春]谢谢主持人,也非常高兴今天有机会在这里回答网民关于就业和再就业政策方面与财政有关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一直以来对就业、再就业工作高度重视。特别是2002年国家实行了积极的就业政策。从财政角度看,为了支持积极就业政策的顺利实施,使其取得更好的效果、达到预期的目的,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努力加大就业和再就业资金的投入。[05-08 15:08]
[由明春]举例来说,从中央财政来看,2003年中央财政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是41亿,到2007年就增加到238亿,今年,也就是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就业补助资金为260亿,同时,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相应地增加就业资金方面的投入。从2006、2007年这两年的情况来看,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就业资金分别为89亿元和126亿元,应该说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有力地促进和支持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开展。[05-08 15:12]
[由明春]讲到就业补助资金的用途,应该说这个用途是比较广泛的,之所以用途这么多主要还是针对我们国家一个时期以来就业工作的形势以及就业工作的难点而实施的这些政策。在这里我也想跟大家多说一句,就是我们国家的就业形势现在来讲应该是比较严峻的,突出地表现在两方面的矛盾:一是总量上的矛盾;二是结构性的矛盾。所谓的总量矛盾就是劳动力供求总量之间的矛盾,具体表现为供大于求;所谓结构性的矛盾主要体现在劳动力的素质还不适应岗位的需求。概括地讲我们面临的形势主要是有这两方面,也可以说是主要的两方面的矛盾。[05-08 15:12]
[由明春]另外我们国家的就业方针三句话:一是劳动者自主择业;二是市场调节就业;三是政府促进就业。政府的主要职责是扶持和促进就业。[05-08 15:13]
[由明春]从财政补助资金的角度来看,财政补助资金是跟着政策来走的,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用途:一是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包括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二是用于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包括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三是用于就业困难人员的一些政策补贴,包括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的补贴以及特定就业政策的补贴等等。此外,就业资金还可以用于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目前,财政部正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就业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办法。[05-08 15:17]
[网友 福利ABC]残疾人是弱势群体,也是社会关注的主要对象。残疾人就业相对较难,为了帮助残疾人自力更生,实现就业,财政有什么扶持措施?由于残疾人是弱势群体,如何保障这些优惠残疾人的政策能够落到实处?[05-08 15:17]
[由明春]谢谢这位网友的提问。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也是最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也是就业政策重点的扶持对象。2007年国务院发布了《残疾人就业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特殊群体就业方面的法规。为了使《残疾人就业条例》这部法规得到更好的实施,各级财政部门也相应地出台了一系列的财税方面的配套政策,支持和促进残疾人就业。[05-08 15:18]
[由明春]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对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都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残疾人职业培训以及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二是国家对安置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和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依法给予税收方面的优惠,具体政策我想一会儿国家税务总局的领导还会给大家介绍。对于残疾人自主经营的按规定还要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残疾人就业保障资金有结余的地区也可以把结余的资金用于对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适当补贴。[05-08 15:19]
[由明春]三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多方面筹集资金,比如组织和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其他形式的生产劳动。中央财政为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安排贴息资金。四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为就业困难的残疾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服务,鼓励和扶持职业培训机构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并组织残疾人定期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等。[05-08 15:21]
[由明春]为了确保残疾人就业的政策落到实处,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主要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一是加强政策宣传,使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熟悉政策;二是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方式,原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机构是由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征收,后来调整为由税务部门征收或者由税务部门或社保机构代为征收,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基金的征缴率。截至去年年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累计收入近254亿,累计支出156亿。三是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服务职能,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就业信息、职业培训、职业康复训练、职业介绍服务,同时为残疾人自主择业和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05-08 15:23]
[由明春]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委托可以进行残疾人就业与失业登记等,经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还可以进行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上述这些政策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残疾人的就业。我这里也有一组统计数据,截至2007年底,全国城镇残疾人就业人数达到430多万人,其中,集中就业为117万,按比例就业122万,个体就业大概在190万人,农村残疾人就业人数大概为1700万人。[05-08 15:23]
[主持人]这个数字还是很高的,那么说到残疾人就业的问题,我想请丛司长给我们回答一下我们网友关于税收方面的问题吧。据我了解,国家在去年对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政策进行了调整,这种调整主要是在哪些方面?这一变化会给残疾人带来哪些影响?[05-08 15:23]
[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 丛明]为促进残疾人的就业,近20多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容纳残疾人就业的民政福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的制定对促进残疾人就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05-08 15:24]
[丛明]但是随着形势发展的变化,残疾人就业形势也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原来给的一些税收政策也有一些设计不够合理,政策支持面过窄的问题等等。针对这些问题,国家于去年7月1日出台了调整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政策,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扩大了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的范围,原来的范围主要是民政部门和一些街道、乡镇政府举办的国有和集体福利企业,现在扩大到社会各类企业,不分所有制了;第二,扩大了鼓励安置残疾人的范围,原来政策调整之前的残疾人的范围是四残(盲、聋、哑、肢体残疾),现在又增加了两类,一类是智力残疾还有一类是精神残疾,变成了六类;[05-08 15:25]
[丛明]第三,优化了鼓励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方式,现在新的政策对安置残疾人实行最低比例和绝对人数的限制,比如说企业雇佣的残疾人占企业职工总数不能低于25%,这是比例的最低要求,人数上的要求是不能少于10个人。在这个基础上就是说可以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第四,突出了保障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作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条件。更好地体现税收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政策导向。对全社会维护残疾人的权益起到有效的推动作用。[05-08 15:26]
[主持人]可以说新的税收政策对残疾人的保障更加细、更加全面了。[05-08 15:26]
[网民 六地平安、自己注册昵称]我是一个大学生,现在大学生找工作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总听到政府对大学生就业有优惠。请问,财政对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有什么扶持措施?[05-08 15:27]
[由明春]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是社会上广泛关注的问题,针对他们就业难的问题,同时也考虑到广大基层,特别是我们国家西部地区还有广大农村地区人才匮乏的状况,2005年中办和国办专门下发了文件,这个文件的内容就是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特别是西部地区、边远地区和农村地区就业制定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这些政策涉及到户籍、人事代理、创业扶持还有公务员考录等各个方面。为了更好地贯彻这个文件的精神,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了一系列的专项计划。[05-08 15:30]
[由明春]比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的计划,还有“三支一扶”(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的计划,还有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里任职,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等。目的就是鼓励高校毕业生为西部地区、边远地区和广大农村地区的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农机推广等公共事业提供服务。[05-08 15:30]
[由明春]各级财政对大学生的生活费(包括工资),享受相关保障待遇应该缴纳的费用按规定给予补助。另外,对毕业以后自愿到西部地区、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工作的大学生,服务如果达到一定的年限,他们在学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帮着他们偿还。[05-08 15:31]
[主持人]这就是国家对大学生就业方面的扶持措施?[05-08 15:31]
[由明春]还有包括鼓励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05-08 15:32]
[网民 三毛的姐姐 、夏天的凉风、青青小河儿、KK02]小额担保贷款对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支持情况如何?[05-08 15:33]
[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 曹子娟]谢谢大家对这个问题的关心,支持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人民银行也充分发挥中央银行职能作用,在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过程中,考虑到高校毕业生这一特殊群体有知识、有能力、有思想的特点,不断调整完善相关政策,通过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支持鼓励他们到西部和县及县以下的基层就业和创业。财政方面的支持刚才由司长已经谈了,从小额担保贷款方面我们具体的政策规定就是对到西部和县及县以下的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其自有资金不足时,可按规定向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其中,从事微利项目的,财政给予50%的贴息。[05-08 15:38]
[曹子娟]目前全国基本上全面开办了这项业务,小额担保贷款支持效果非常明显。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结合当地实际加大小额信贷产品创新,推出了一系列适合当地高校毕业生特点的小额信贷创新产品,比如上海开办的“微量开业贷款”,山东的“青春创业行动”,安徽的“引智创业贷款"等等,都比较有特色,对于支持大学生创业和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05-08 15:39]
[网民 中信银行、迎奥运庆六一]您是否可以介绍一下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主要内容?目前这项政策的执行情况如何?您如何评价这项政策?[05-08 15:44]
[曹子娟]谢谢各位网友对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关心。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从2002年开始正式实施,目前已经成为国家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近六年的实践,在有关部门和各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小额担保贷款的政策不断发展完善,内容不断丰富,业务量不断扩大,正逐步成为金融支持扩大就业再就业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05-08 15:49]
[曹子娟]一是扶持对象。主要包括七类就业困难群体,具体是: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城镇复转军人,自愿到西部地区及县级以下的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持有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失业登记有效证明的其它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上述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其自筹资金不足部分,在贷款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的前提下,可以向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05-08 15:51]
[曹子娟]二是贷款金额:一般掌握在两万元左右,还款方式和计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商定,对下岗失业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可根据人数,适当扩大贷款规模。[05-08 15:54]
[曹子娟]三是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借款人提出展期且担保人同意继续提供担保的,商业银行可以按规定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四是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水平确定(现行为7.14%),不得向上浮动。[05-08 15:54]
[曹子娟]五是贷款贴息政策: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及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的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对持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失业登记证明的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及自愿到西部地区及县级以下的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50%的贴息(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承担25%)。微利项目的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确定。[05-08 15:56]
[曹子娟]六是贷款程序。小额担保贷款按照自愿申请、社区推荐、劳动保障部门审查、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商业银行核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七是贷款用途。借款人应将贷款用作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05-08 15:56]
[曹子娟]截止到2008年3月底,全国金融机构小额担保贷款余额达到76.8亿元。自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开办以来,各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65.8亿元。近百万下岗职工和其他登记失业人员获得了小额担保贷款的成功支持,直接和间接带动了一大批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失业人员成功实现了就业和再就业。[05-08 15:56]
[曹子娟]2002年以来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实践证明,这项政策是符合我们国情特点的,它支持和帮助失业人群成功实现就业和再就业,是一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这项政策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有力地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成功实现就业和再就业;二是促使一大批下岗失业人员改变了就业观念,拓宽了就业渠道;三是小额担保贷款已经成为下岗失业人员脱贫致富的“加速器”和培养各类人才的“孵化器”,在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支持下,涌现出了一大批创业能手。[05-08 15:59]
[曹子娟]同时,近六年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实践,使我们对这项工作初步有四点体会:一是小额担保贷款如果只限于对单个失业人员的扶持,作用还是有限的,支持失业人员扩大就业再就业必须进一步发挥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辐射拉动作用;二是商业银行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必须与劳动保障部门“创业培训”有机结合起来,着眼于市场导向和正向激励;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密切配合和协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把各部门内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来;四是在努力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积极作用的同时,要多方面拓宽就业再就业资金渠道,积极探索多渠道、多方式有效支持。[05-08 16:04]
[网友 生活巧克力]年初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做好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人民银行会在哪些方面对小额担保贷款进行调整?据说小额担保贷款利率可能上浮3个百分点,这是否会加重借款人的负担?08年国家在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安排和使用方面有什么样的打算呢?[05-08 16:08]
[曹子娟]我先回答前面涉及人民银行的问题。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也就是今年国发5号文件,是在《就业促进法》颁布后国务院出台的第一个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专门文件。根据文件精神,为了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的作用,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扩大就业再就业的工作,经过和有关部门的沟通,我们初步考虑从以下几方面对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作进一步调整和完善:[05-08 16:14]
[曹子娟]一是进一步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支持对象范围,扩大政策覆盖面;二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三是贷款利率适当上浮,这和国发5号文件精神是一致的。贷款利率上浮三个百分点后,其中微利项目增加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全部负担;四是进一步拓宽财政贴息资金的使用渠道,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量拨千斤的作用;五是进一步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更好发挥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对扩大就业再就业的辐射拉动作用。[05-08 16:14]
[曹子娟]小额担保贷款利率上浮三个百分点以后,从表面上看,似乎会加大借款人的利息负担,但是国发5号文件同时明确,微利项目利率上浮增加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从2006年开始,国家政策规定微利项目范围是由各地自主确定的,只要是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支持的项目,增加的利息就由中央财政负担,借款人的负担不会因小额担保贷款利率上浮而增加。[05-08 16:15]
[曹子娟]另外,从长远来看,允许利率上浮实际上也有利于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可持续发展。银行作为一个金融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但是也要考虑盈利问题。小额担保贷款这项业务借款人相对分散,银行发放贷款的成本比一般商业贷款高。以农村信用社为例,一般商业贷款净利润大约是小额担保贷款净利润的五倍左右。在这种情况下,除了倡导银行承担社会责任以外,允许利率上浮就是保证经办这项业务的银行保本微利,通过利率上浮更好地弥补和覆盖办理小额贷款这项业务的成本和风险,进一步调动经办银行的内在积极性。[05-08 16:20]
[主持人]那由司长能不能谈谈今年国家在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方面有什么打算?让大家也了解一下最新的动向。[05-08 16:25]
[由明春]好的,今年从中央财政来看,安排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15亿元,具体的使用刚才曹司长也说了,我想概括地讲就是三点,第一就是加大对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的力度;第二就是积极扶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发展;第三就是建立完善担保基金的风险补偿机制和小额担保贷款的奖励机制。[05-08 16:29]
[网友 668899、惠阳、生活巧克力]据了解即将出台的新小额贷款政策提出要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支持力度,这种支持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具体有哪些新的规定?[05-08 16:29]
[曹子娟]不断改进和完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充分发挥小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对扩大就业再就业的辐射拉动作用,是人民银行一直积极推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据初步统计,目前,中小企业在每年提供的新增就业岗位占到全部新增就业岗位的99%左右,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对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具有重要意义。[05-08 16:36]
[曹子娟]从2004年开始,人民银行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选择从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入手,通过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充分调动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积极性。主要政策规定是,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当年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供不超过100万元的贴息贷款支持,贴息比例为贷款基准利率的50%,同时,财政对经办银行发放上述贷款产生的呆坏帐损失给予10%的补偿和每笔0.5%的手续费补贴。[05-08 16:37]
[曹子娟]但是从实践来看,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还是要加大。我们初步考虑,拟从两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一是对符合条件、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适当提高贴息贷款额度;二是鼓励有条件地区利用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05-08 16:37]
[网友 住在CBD]我是一名刚从农村出来的农民工,不知道现在有哪些就业政策可以享受?在哪里能得到比较权威的政策信息?[05-08 16:41]
[由明春]我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目前国家对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政策主要是针对农村转移劳动力的特点,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具体的政策包括如下几方面:[05-08 16:43]
[由明春]一是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包括就业政策的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等方面的内容。二是职业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要根据他们的就业状况,各级财政给予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另外,各级财政部门还要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地完善职业培训补贴的办法。比如说2004年,开始实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就是通过采取订单式培训的方式来进行的。这样做既有利于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就业率,也有利于推动农村劳动力的有序转移。[05-08 16:43]
[由明春]三是提供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进城务工劳动者如果通过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的初次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从财政安排的就业资金里面给予一次性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目前所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都可以提供免费就业咨询的服务,也可以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站上进行查询,也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保障等部门去进行咨询。[05-08 16:44]
[网友 我爱酸菜鱼、DYDYDYDY]作为中国发展中不可缺少的农民工,请问金融上对农民工寻求工作以及就业方面有哪些优惠或者倾斜政策?如果农民工自主创业,是否能比其他人群获得更多的金融优惠支持?[05-08 16:45]
[曹子娟]针对农民工所关心的问题,2006年国务院的5号文件出台之后,人民银行出台了配套的文件,要求金融机构积极创新信贷产品,完善信贷管理制度,多方面改进对农民工的金融服务。比如,为了解决农民工携带现金回家不方便的问题,我们推出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方便农民工实现异地跨行存取现金。同时,考虑到近年来,一大批农民工在外打工开阔眼界,积累了经验、增长了技能选择返回家乡后自主创业,我们拟允许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的农民工也可以有金融机构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支持。[05-08 16:58]
[曹子娟]目前,很多地区金融机构为农民工量身定做出了“打工创业贷款”、“农民工外出务工小额贷款”、“农民创业贷款”、“外出创业贷款”、“青年创业贷款”等等信贷产品,这些产品都有利于帮助农民工解决创业和就业过程中的资金约束问题。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现有金融支持农民工创业和就业的政策实践经验,有针对性的不断改进和完善对农民工的金融服务。[05-08 16:58]
[网友 4050]现在国家推行就业援助制度,确实给就业困难的人做了一件实事,但是很多人对国家就业援助制度有哪些财政补贴政策还不太清楚,能不能简单给大家介绍一下?[05-08 17:00]
[由明春]就业援助制度主要是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一般是指年龄比较大的、身体有残疾的,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同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现在因为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可以纳入到就业困难的人员行列。[05-08 17:01]
[由明春]对于就业困难人员,除了可以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外,还有以下几点:一是对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的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05-08 17:03]
[由明春]二是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还要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帮助他们就业。在相应的岗位和相应的期限内,同样给予上述三项社会保险补贴和适当的岗位补贴。三是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另外,从《就业促进法》来看,法律还专门强调了对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要求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为零就业家庭提供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方面的就业援助措施,以确保城市有就业需求的家庭至少有一个人实现就业。[05-08 17:05]
[网友 就爱问为什么]现在促进就业困难群体的税收政策主要是针对残疾人下岗职工、复员转业军人等,那对其他就业群体,比如农民工有什么样的考虑呢?[05-08 17:05]
[丛明]现在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确实像你刚才所讲的主要就是像残疾人、下岗职工、复员转业军人和刑事解教人员等,当时在制定这些政策的时候主要是考虑到这些特殊群体是困难群体,像复员转业军人在国防建设、军队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等。[05-08 17:05]
[丛明]我们在下一步针对不同群体研究将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有关税收政策。在这里我们考虑到还有一些原则,比如像税收政策制定要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服从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二是税收政策涉及面比较广、社会影响比较大,加上我们国家的就业形势比较复杂,所以还要根据这些情况来统筹考虑不同就业群体的平衡和政府方方面面的一些需要;三是不能片面夸大税收政策的作用,因为税制还要保持公平性和中性。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认真总结现行促进不同群体就业的政策,统筹考虑对农民工、大学生等其他就业群体的税收扶持政策,这是我们研究的方向。[05-08 17:07]
[主持人]您刚才提到针对农民工这些人群没有非常明确的税收政策,那对于这部分人群有没有什么政策在下一步是可以期待的呢?[05-08 17:07]
[丛明]下一步我们可以根据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和形势发展需要来统筹考虑,像农民工还有大学生等这些群体的税收政策。[05-08 17:08]
[主持人]由司长刚才您介绍了财政资金的安排的情况,财政资金使用也是大家很关心的一点。[05-08 17:08]
[网民 人民的钱袋子]对于越来越大的促进就业财政投入,财政部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以保证财政资金不被乱花?[05-08 17:08]
[由明春]前面我已经介绍过,这几年各级财政部门都加大了投入力度。这位网友问题提得很好,就是政府安排的钱怎么把它花好、用好。这几年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和办法。在如何提高就业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05-08 17:08]
[由明春]我想无论是制度也好、办法也好,其核心内容有以下四点:一是严格资金的支出范围。强调就业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能挤占挪用,这里面特别强调就业资金不得用于建设办公楼、培训基地等属于基本建设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与就业和再就业无关的其他方面的支出。二是严格资金的申请程序。相关的制度及办法中对各项资金的申请条件、申请凭证、补助标准等都做了具体的规定,以保证各项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来使用。三是要加强就业资金的预算决算管理。就业资金预算必须按照相应的规定,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确定后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05-08 17:12]
[由明春]同时,各级财政安排的就业资金必须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并根据资金的用途分账核算。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相关的资金管理制度中都要求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专项检查或抽查。去年财政部责成省一级财政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当地06年就业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同时我们也委托财政部驻各地财政专员监察处对当地的部分就业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检查的情况看还是发现了不少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都是按照规定进行了严肃的处理。就是要保证把这些资金真正用于促进就业方面,用于帮助就业困难的弱势群体身上,让他们得到实惠。[05-08 17:12]
[网友 95123、青青小河儿]税务部门在落实国务院的部署,加大促进就业力度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05-08 17:13]
[丛明]税收是国家促进就业的一个重要的手段,在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通知以来,税务总局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现在看,主要有四方面的内容:[05-08 17:13]
[丛明]一是制定了大量的促进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因为经济发展是增加就业的前提,只有持续的促进经济发展才能带动更多的就业。比如我们制定了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对经济特区的发展也给予了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还有鼓励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税收政策等。这些税收政策通过促进经济发展带动了就业的增加。[05-08 17:16]
[丛明]二是对吸收劳动力较多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和领域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比如第三产业这是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还有个体、私营经济也是吸纳劳动力较多的领域等等。针对这些,我们也制定了一些政策,对个体经营提高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对小型微利企业按20%的低档税率来征收等等。三是直接扶持就业困难群体的税收政策,比如说像刚才讲到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还有城镇退役士兵的就业等等都制定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05-08 17:16]
[丛明]四是认真落实好各项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税务部门落实税收政策也是很关键的,比如说加强宣传,利用大众媒体还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来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另外就是提高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手段,使困难群体人员用足、用好现在的政策等等。现在据我们统计,从2002年9月到2007年第二季度,全国共有几百万下岗职工享受了再就业的税收政策,累计减免税收130亿元。总的来看,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还是发挥了重要作用的。[05-08 17:16]
[网友 纪念四月]我是一名下岗职工,于2004年下岗,今年准备从事个体经济,我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因为国企改革和重组而下岗的职工,政府在促进就业再就业方面有哪些特殊的税收优惠吗?[05-08 17:16]
[丛明]我先回答前面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税收政策的情况吧。现在有这么几方面:一是对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涉及到增值税和营业税,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提高了。销售货物的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原来每月销售额是600-2000元的起征点现在提高到2000-5000元,另外比如营业税起征点原来每月销售额是200-800元,现在提高到1000-5000元等等,主要就是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提高,这样税负就会减少。[05-08 17:17]
[丛明]二是在营业税、增值税起征点调高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措施,现在规定比如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每户、每年可以定额减免8000元的税收,这个税收就是按照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扣减,直到把这8000元扣减完为止。三是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免收有关的税费。比如登记类、证照类的收费,涉及到税务部门的就是税务登记证工本费都是免收的。除此之外还有企业吸收下岗职工也能享受到税收的优惠,比如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每招收一名下岗职工每年可以定额减免4000元的税,每人每年定额减免各级政府可以上下浮动20%,最高可以减到4800元。[05-08 17:17]
[主持人]那么由司长谈谈政府在促进就业再就业方面有哪些优惠的政策吧。[05-08 17:18]
[由明春]政府在促进就业再就业的优惠政策方面我前面也已经介绍了很多了,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等这方面的扶持政策。税收方面刚才丛司长也提到了,我想补充一点就是在这方面还有一项政策就是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职工,通过这些新的经济实体吸纳原来富余人员达到30%以上的,对于从事工程承包以外的建筑企业吸纳原来富余人员达到本企业人数70%以上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这些税收减免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05-08 17:18]
[由明春]就业促进法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国务院要求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就业促进法》,同时要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我想下一步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形势的变化,不断完善相关的政策,从而使这些政策能够对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05-08 17:21]
[网民 AUTUMN]我听说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政策在2008年底就要到期,我以后还能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吗?[05-08 17:22]
[丛明]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政策从2002年起开始实施,2005年对税收优惠办法进行了调整,到2008年底就要审批结束。实践证明,再就业税收政策在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支持了国有企业改革,改善了下岗职工的生存状况,维护了社会稳定。下一阶段,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研究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一是进一步推进税制改革,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创造更为良好的税收环境。调整完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突出劳动密集型的扶持导向,充分发挥税收政策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二是建立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长效的税收机制。《就业促进法》对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要对现行就业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的状况和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阶段性发展目标,进行调整和完善。三是要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模式,提高减免税资金的扶持效力,降低征纳双方的成本,便于税务机关执行和纳税人遵循。[05-08 17:22]
[网民 谁在说]我是一名下岗职工,我正准备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申请,手续麻烦吗?需要报送哪些材料?[05-08 17:22]
[丛明]再就业税收政策制定后,关键在于落实,要保证下岗职工能够不折不扣的享受到税收政策。为贯彻落实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税务总局专门下发了税收政策的操作性文件,其中详细规定了纳税人申请税收政策所要提供的必要资料和办理程序。比如,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可持减免税申请、《再就业优惠证》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文件对税务部门的工作流程、工作职责也作出了详尽的规定。税务总局还多次下发文件,要求各地税务部门采取多种服务措施,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快捷、便利、优质的税务服务,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做好就业再就业税收政策的宣传,简化纳税程序。下岗职工可以通过各地的纳税服务热线电话,网上办税指南,纳税服务大厅的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便捷的了解和申请税收政策。[05-08 17:23]
[网民 小市民]我开设了一家小型快递公司,规模不大,但是吸收了几十名劳动力,也为减轻国家就业压力作出了贡献,请问,对于我这样的企业,国家是否考虑有相应的优惠?[05-08 17:24]
[丛明]这位网民从事的经营活动,从行业角度划分,属于第三产业中的服务业,在规模上属于中小企业。实践证明,中小企业作为活跃市场的基本力量,吸纳了社会上大多数就业人员,中小企业已经成为中国就业的重要渠道。具有关统计,到2006年底,在全国各级工商部门注册的中小企业创造全国GDP的60%,吸收75%以上的城镇就业人口。从行业角度看,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与传统产业相比,具有投资少、效益好的特点。特别是在就业方面,现代服务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过去我们偏重强调发展大企业,使得大企业在资金筹集、土地使用等政策方面享有优势,在税制方面,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也不够。[05-08 17:24]
[丛明]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一是促进中小企业、个体经济的发展。我们将不断调整完善有关政策,消除现行税制中一些不利于中小企业和个体经济发展的因素,体现税收政策统一性和公平性,为各类经济主体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二是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我国第三产业发展不仅大大落后于发达国家,也落后于不少发展中国家。如果将我国第三产业的从业水平提高到世界平均水平,我国将会增加大量的就业岗位。第三产业中相当一部分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传统服务型企业,这些企业又是吸收劳动力的主力军,我们要进一步完善税制,加大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力度,改进纳税服务,促进这些行业和企业发展。[05-08 17:24]
[网友 许三多]税务部门在促进就业方面还将有哪些举措,就业税收政策方面会有哪些调整?人民银行在金融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方面是否还有进一步的安排?[05-08 17:24]
[丛明]下一阶段对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还要面临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我们总的原则就是把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作为制定政策的出发点,通过经济的发展来带动就业的增长。同时要实施有针对性、有时限性、鼓励性的措施,制定适合于特殊群体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总的原则下有具体几点可以进一步考虑:一是不断完善国家税制,体现税收服务经济、服务社会的功能作用,在这个问题上的立足点就是通过促进经济发展来带动就业岗位的增加。[05-08 17:24]
[丛明]二是对可以吸收更多劳动力就业的行业和领域采取进一步的税收扶持政策,包括进一步完善促进第三产业,中小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三是按照《促进就业法》的要求,对国家需要特殊扶持的困难群体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就业税收政策,比如刚才涉及到的残疾人、下岗职工、复员转业军人等等,另外我们还可以兼顾其他的一些特殊群体,比如像农民工、大学生等等,以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促进就业增长的税收政策。谢谢。[05-08 17:25]
[主持人]曹司长,人民银行的下一步安排和打算给网友们介绍一下吧。[05-08 17:25]
[曹子娟]不断改进金融服务、积极创新金融产品,支持扩大就业再就业始终是金融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2008年是做好就业工作的关键之年。《就业促进法》正式实施,国发5号文件的颁布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提供了法律和政策支持。下一步,人民银行将围绕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国发5号文件,推动创业促就业的主题,通过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与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一起,进一步做好促就业工作。具体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05-08 17:26]
[曹子娟]一是在实施从紧货币政策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信贷政策的结构调整作用,继续加强对非公经济、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进一步发挥中小企业对就业再就业的辐射拉动作用。二是深入学习国发5号文件精神,联合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调整、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通过小额信贷支持创业促就业的长效机制。[05-08 17:26]
[曹子娟]三是加强对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我们都知道,政策好不好,是不是发挥作用,政策内容是基础,但关键还是政策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刚才我提到,2008年是做好促就业的关键之年。如果说地再直接一点儿,2008年,甚至是2009年,应该是各项促就业新政策的落实之年。因此,今年下半年开始,在小额担保贷款新政策出台后,我们将积极探索新模式,狠抓政策落实工作,争取推动金融促就业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05-08 17:27]
[曹子娟]四是加强部门协作和政策宣传解释。促进就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个部门共同配合,金融服务是一个方面、税收减免、财政补贴也是一个方面。此外,从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近6年的实践看,加强政策宣传和解释也是确保政策生效的一个重要方面。因为任何政策的落脚点最后都是为人民服务的。要想服务好人民,首先必须要让人民了解政策、正确理解政策。所以,在这里我也非常感谢政府网站给我们提供了这么好的一个平台,通过与网民互动的形式,了解大家的心声,也宣传我们的政策。[05-08 17:27]
[网友 蓝古全]解决就业问题是一个各方面都要密切配合的问题,那么劳动就业部门、金融、财政、税务等是否已经搭建了一个合作平台,有什么制度性的安排吗?[05-08 17:28]
[由明春]我简要回答一下这个问题,经国务院批准,从中央的层面来看,刚才网民提到的这几家部门,应该说现在有更多的部门,国务院这个系统有19个部门在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制定、操作、实施方面都是紧密联系、密切沟通、密切配合的。国务院还专门成立了一个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这么做就是因为就业政策涉及到劳动、财政、税务、金融等许多部门,需要各个部门密切配合。2003年国务院就建立了再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2006年又调整为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也好、制度也好、机制也好,主要的目的就是要协商解决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就业促进法》也明确规定国务院要建立全国促进就业工作的协调机制,研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同时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就业工作的需要,建立促进就业工作的协调机制,应该说现在这个机制从上到下是比较完善的。[05-08 17:28]
[曹子娟]而且花这么大力气办这件事只有我们国家能办得到。[05-08 17:29]
[丛明]这个工作机制对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还是很有利的,比如对下岗职工再就业下岗职工要凭劳动部颁发的再就业的证,税务部门就可以据此让他行使优惠政策。像这种情况劳动部和税务部门都是内部联网紧密协同的,所有这些都是在由司长讲的国务院就业联席会议机制下进行的,这样部门之间相互合作,信息共享,把政策落实到位,这也是很重要的。而且据我们所知,这在全世界好像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有这么一个在中央协调下各部门形成的这种机制,这就是我们国家的优越性。[05-08 17:29]
[由明春]非常感谢网友对财政社会保障工作的支持,我想今后在促进就业方面,各级财政部门还要继续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就业促进法》,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合理地安排好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积极支持就业工作的开展,同时,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就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各项就业资金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就业扶持对象的身上。[05-08 17:29]
[主持人]那么由于时间关系,我们有关促进就业政策的话题的关注就要告一段落,感谢广大网友的参与,也感谢几位嘉宾的回答。我们下次访谈再见。[05-08 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