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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塑料购物袋的使用在国际社会已经形成一种共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5月29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8年5月29日15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副司长李静、商务部商业改革司副司长门晓伟、工商总局市场司副司长李文章和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二部主任刘霜秋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做好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工作与网友在线交流。

    [主持人]网民对其它国家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情况非常关注。网友 海绵宝宝胖大星:在我国之前有哪些国家和地区限制塑料购物袋的使用? 是不是相关的发达国家都限制使用超薄塑料袋了?

    [李静]应该说近几年来塑料袋使用受到了一些环保主义以及能源资源节约方面的约束,在许多国家都有一些相应措施。我们之前做了大量调研,大概有这样几种情况。在一些发达国家,像美国和加拿大,一些州和市出台了法案,禁止使用化工塑料袋,所有以石油作为原料的塑料袋都在这个之列,消费者购物须自带购物袋。加拿大有的地方还规定,如果违规就罚1000加元。像德国、法国都列了一些法案,要求商家收费。还有就是向商店收取回收处理费和环保税。像一些非洲国家也开始大量的禁塑和限塑,南非从2003年就开始出台法律禁止生产和进口塑料袋,它要求禁止生产和进口厚度小于80微米的,比我们这个厚度还厚几倍。违规者最高可达10年监禁。像卢旺达、坦桑尼亚等国2005年、2007年都作出规定,有的是100微米,有的是30—60微米。

    我们周边一些国家和地区,比如韩国,1999年实行了购物袋有偿使用,整个塑料购物袋使用下降了60%。像日本、印度、孟加拉国等都已经立法限制进口或者禁止使用这种塑料袋。香港从2008年开始准备征收塑料袋环保税。去年底我们到深圳、广东一些地区,给香港供应塑料袋的生产企业,已经感受到征收塑料袋税带来的影响。北京、天津、辽宁等十几个省市以及云南都制定了局部性法规,规范塑料袋的使用行为,主要是消除白色污染。有些地方政府有区域性、局域性所限,特别是偏远市场,执行起来还不太理想,但是在国际社会已经形成一种共识,大家都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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