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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采取系列措施全方位推动限制塑料购物袋生产使用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5月29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8年5月29日15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副司长李静、商务部商业改革司副司长门晓伟、工商总局市场司副司长李文章和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二部主任刘霜秋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做好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工作与网友在线交流。

    [主持人]网民对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相关政策十分关注。网友“海绵宝宝胖大星”:目前塑料购物袋的使用范围非常广泛,要想对其限制生产销售使用,难度很大。政府将具体采取什么措施?如何保证遍布城乡的集贸市场也能严格执行这项政策?

    [李静]政府将采取什么措施,我们刚才几个部门已经介绍了,国家发改委把超薄塑料袋列入淘汰目录已经公布了(33号令里),我们下一步执法就有法可依了。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也出台了相关的办法。质检总局几个标准已经在网上公布了,而且在安徽合肥开了行业推广培训会。工商部门也专门就贯彻72号文发了专门的意见。6月1号之前,包括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旅游总局都对每一个部门职责范围之内的都作出了具体部署和贯彻落实,科技部门也在加大对废塑料处理技术开发利用。财政、税务也在研究一些抑制塑料袋污染的税收政策,比如消费税里可能会考虑到这方面的问题,包括环境税的问题以及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鼓励政策。从这方面,我们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全方位推动。

    如何保证城乡集贸市场也执行这个政策,90年代以来,十几个省市已经出台了一些“禁止白色污染”的地方性法规,在这方面执行得不是很理想。借鉴其经验,一方面发展改革、质检等部门对超薄塑料袋的生产销售,要从源头上遏制,过去措施不是很有力,现在要大力从源头上抓起。另一方面,商务、价格、工商、城建等相关部门都要加强监管,切实落实有偿使用政策;同时要层层落实责任。

    在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里第6条要求,强化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责任,要求我们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同时要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对负责本地区限制塑料购物袋生产使用工作,同时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特别是这里提到,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行政处罚法追究有关部门和追究方面负责人的责任,这是我们强化责任重要所在,我想通过部门的配合,通过各级地方政府的责任落实,这项工作会比以往有很大的改观,但也要认识到这项工作是一个长期、艰苦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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