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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5月末全国已正式开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41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6月05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8年6月5日15时,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臧景范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信贷支持农业和粮食生产政策”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民 4050]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这类机构目前组建进展如何?如何发挥支农作用?

    [臧景范]对于这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国内外都非常关注。2006年末,为解决根据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少、服务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银监会调整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并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引导社会各类资金进入到县及县以下地区,为广大农民提供金融服务。到今年5月末,全国已正式开业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41家,其中村镇银行28家,农村互助社9家,贷款公司4家。到目前为止,这三类机构累计发放农户贷款6.4亿元,农户小企业贷款3.7亿元,目前这两类贷款余额达到了7.6亿元。就是说,由这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基本上都是发放给农户和农村小企业,资金投向是非常合理的。

    银监会要求,各试点地区要按照市场的原则,加快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组建进度,不断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机构覆盖面。各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对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加快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组建进度。

    这里有一点我需要向网民作出说明,前一段有些网民提出三类新型金融机构组建了这么长时间,感觉组建进度比较缓慢。我们认为,组建三类新型金融机构的目的:一个是引导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类资本到农村去。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我们不求数量,而是求一种机制。现在农村金融机构应该说不少了,工、农、中、建等各类金融机构都有,但就是机制不活、竞争不充分。我们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激活现有农村金融市场,使原有机构产生一种紧迫感,进一步加强管理,转换机制,改进服务,更好地满足“三农”金融服务需求。

    另外,组建这类金融机构是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的。我们要求投资人自主自愿地到农村去投资,所以他们要认真考察、论证。只有他们认为商业上可持续了,才能在那里设立机构。如果机构自身都生存不了,更谈不上提供金融服务的问题。这三类新型金融机构试点范围,基本上都是在经济比较贫困地区,所以影响了一些进度。还有,就是发展这三类新型金融机构,始终要把风险防范放在第一位。历史上曾经有过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惨痛教训。那时候,由于没有在专业化的监管范围内,而且在过去短短的时间内遍地开花,乱放款、乱吸收存款,结果造成非常大的损失。一直到现在,这些风险还没有处理完。所以我们到县及县以下地区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务必要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扎实稳妥有序地推进,切实把好事办好,才能更好地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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