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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农村小额贷款政策措施已拓宽到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6月05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8年6月5日15时,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臧景范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信贷支持农业和粮食生产政策”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民 废墟的孩子]目前,农村有效抵押担保物不足,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一直深受广大农户的欢迎。在支持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中,农信社应如何发挥信贷支农主力军作用?

    [臧景范]在支持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中,农村信用社大力开展农村小额贷款创新,以适应粮农生产过程中对金融服务提出的新要求。对此,我们提出了几条具体措施,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信用社在这方面把握的比较好。

    一是放宽小额贷款对象。将服务对象扩大到农村多种经营户、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村各类微小企业,具体包括种养大户、订单农业户、进城务工经商户、小型加工户、运输户、农产品流通户和其他与“三农”有关的城乡个体经营户。

    二是拓展小额贷款用途。过去小额贷款只是贷传统农业,现在不但要支持传统农业,也要支持现代农业;既要支持单一农业,也要支持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的各产业。

    三是提高小额贷款额度。根据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偿债能力、收入水平和信用状况,因地制宜地确定农村小额贷款额度。原则上,对农村小额信用贷款额度,发达地区可提高到10万—30万元,欠发达地区可提高到1万—5万元,只要能够还本付息,及时收回就可以。

    四是合理确定小额贷款期限。过去一般都是当年发放当年收回,现在我们要求小额贷款期限要与小额贷款项目的生产周期相匹配,可以跨年度。

    五是科学确定小额贷款利率。利率根据项目风险程度、借款人信用状况以及贷款实际情况来确定,灵活掌握,但必须要符合国家有关利率政策。

    六是简化小额贷款手续。需要强调指出的是,目前农村小额贷款政策措施不仅仅在农村信用社中得到了很好地贯彻实施,而且已经拓宽到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都可以到农村去发放小额贷款。根据我们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统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这两类贷款比年初增长了16.3%,比各项贷款增速多了9个百分点。所以这个工作的效果是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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