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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为灾区配置流动售货车、建立相对固定的帐篷商店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6月17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8年6月17日15时,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司长常晓村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灾后商业网点恢复情况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友 论坛常客]商务部是如何支持灾区建立临时售货商业网点和过渡性商业网点的?有什么具体优惠政策?

    [常晓村]为尽快恢复破坏比较严重灾区的商业经营,商务部以两种方式支持灾区建立临时商业网点,在受灾群众集中居住的地方提供商业服务,及时满足灾区群众生活需要。一是为灾区配置流动售货车,在受灾群众安置点流动售货的同时,还承担商品批发配送功能,为个体摊贩提供货源。截至6月16日,商务部已经支持四川灾区的流动售货车,并进入到重灾县开展流动售货,目前累计行驶43.7万公里,销售额达850多万元。

    二是在民政部的支持下,向灾区建立相对固定的帐篷商店,既销售商品,也承担小批量仓储功能。目前,已投入四川灾区2455顶商店帐篷,每个帐篷商店平均日销售额达2000元左右。在每个帐篷临时安置区设立1-3个20平米左右的灾区便民商店。目前,商务部首批支持四川成都、德阳、绵阳、广元、雅安、阿坝等6市州15个重灾县(市)活动板房200套,目前已全部分配到22户流通企业,正在陆续开始营业。由于我部支持的临时商业网点平价售货,确保质量,效果很好,受到灾区政府和群众的普遍欢迎。我们也把支持的范围扩大至甘肃、陕西的重灾区。

    过渡型商业网点主要是指在安置点、安置区域内统一配备一些板房用于建设便民商店,可以使用两年甚至三年。5月27日,我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下发了文件,规定在过渡安置房建设过程中,每1000套安置房设立1个建筑面积60平米的灾区便民商店。8月底前,商务部将建设5000个灾区便民商店,以满足群众的食品和生活必需品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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