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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汇报会在北京召开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5月29日   来源:民政部网站

    5月28日,中央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汇报会在京召开。民政部副部长姜力出席会议时表示,要把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作为救灾工作的重要环节和重要政治任务,采取一系列监管措施,保证救灾款物按时规范发放,切实用到灾民身上。

    姜力说,“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中央和地方财政不断加大投入,社会各界踊跃捐助,抗震救灾款物的规模大、数量多,捐赠接收多元化,社会关注程度高,管好用好救灾款物特别是社会捐赠的款物,对于增强政府公信力,调动社会积极性,顺利推进抗震救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民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救灾款物接收、拨付制度;严格执行救灾物资采购和分配制度;加强对各地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指导;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媒体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召开的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会议精神。

    姜力强调,下一步将重点从四个方面努力,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靠机制加强监管。部领导负总责,部有关部门各司其职,中纪委、监察部、审计署驻部机构共同参与,建立监管机制,落实责任制,形成监管体系,增强监管工作的合力。

    二是进一步落实规章制度,靠法规加强监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救灾资金物资使用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中纪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民政部发布的《救灾捐赠管理办法》以及即将研究出台的关于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的指导意见、分配办法、公示办法、纪律规定、采购规定等有关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同时,指导各级民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切实管好、用好救灾款物。

    三是进一步公开有关信息,靠舆论加强监管。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把公开透明原则切实贯穿于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接收、分配和使用的全过程。在前期公开接收捐赠款物信息的基础上,下一步着重定期公开资金物资的分配和使用情况。坚持分级公开的原则,民政部负责公开全国救灾资金物资的分配情况,说明分配的原则和依据;公开中央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全国性社会组织、各省接收捐赠的统计情况。同时,拓宽救灾资金物资信息公开渠道,在利用互联网、报刊公开的基础上,积极会同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公开有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四是进一步统筹安排,加强对救灾捐赠款物使用的指导和监管。坚持对各类救灾资金物资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民政部正在组织力量,加紧对地震灾情进一步核实和评估,根据灾情合理分配中央下拨的应急资金和生活补助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对接收的捐赠资金物资,在尊重捐赠者意愿的前提下,主要用于解决灾民的衣食住医等生活困难、灾区民房的恢复重建等项目。

    姜力最后强调,还要不断加强对各地民政部门及有关公募基金会和慈善组织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大对各类救灾资金物资使用有关政策的宣传解读,适时派出工作组,对灾区使用救灾资金物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尽早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改进和纠正;对中央部门和社会组织,加强与他们的联系沟通,在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及时提供和发布灾区资金和物资需求,和有关部门一起,加强对使用捐赠资金物资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使款物使用符合捐赠者意愿,确保善款善物不被乱用。(记者 刘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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