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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三定"的46个部门共明确和强化200多项责任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0月16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8年10月16日15时,中央编办副主任黄文平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落实国务院部门‘三定’规定,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友 穿越城市的熊]与以往不同,这次“三定”除了着力于划清部门权限外,还特别强调部门应承担的责任,请问这是出于什么考虑?这次“三定”中是怎样明确和强化部门责任的?

    [黄文平]权力与责任相统一是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长期以来,政府运行中一直存在着一些权责脱节、重权轻责、缺乏监督,有利的事情争着管、出了问题没人负责的现象,这背后的一个深层次原因就是相关部门的责任不明确,没有真正把责任落实到位。针对这一问题,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要求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确保权责一致,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按照这一要求,这次“三定”在配置部门职能时,注重明确和强化部门责任,第一批46个部门共明确和强化了200多项责任。

    比如,明确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加强市场监管的责任;明确公安部负责治安、消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等责任;明确安全生产监管总局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等责任,等等。明确和强化部门责任,有利于增强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同时也为推行行政问责制、加强责任追究提供了必要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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