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1日15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推行就业援助政策,促进灾区就业工作”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友 越辩越明]对于吸纳灾区劳动者就业的企业,国家有哪些鼓励政策?这些政策能否调动有关企业的积极性?
[张小建]我们感到中国企业在这次地震灾害中体现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除了捐钱捐物以后,也把招收灾区的群众也作为自己的社会责任。企业在缺乏员工的时候,优先考虑从灾区招收,特别是四川本地的企业和对口支援省到四川搞项目的企业,他们都是优先安排灾区的困难群众和灾区的劳动者,并且为灾区提供待遇比较优厚的岗位,把这个作为对灾区的支持。
同时,为了鼓励企业吸收灾区的劳动者,国家也实行三个政策。第一,对企业招用灾区人员减免税费。每招收一个劳动者,减4000块钱的税。第二,国家负担社会保险费。第三,一些企业吸收灾区的劳动者还可以享受到小额担保贷款。这个贷款最高额度,原来是100万元,现在可以达到200万元,这样支持企业更多的吸纳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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