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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区劳动者异地就业享有一次性技能培训补贴等优惠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9月11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8年9月11日15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推行就业援助政策,促进灾区就业工作”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友 排队买菜]对于灾区劳动者外出务工、异地转移就业的,国家有什么具体的鼓励措施?执行情况怎么样?

    [张小建]刚才讲到灾区劳动者就业的一条重要出路是异地就业。像四川原来就是一个劳务输出大省,农村富于劳动力很多,这次受灾以后,不光是农村的100多万人失去了土地,城市还有很多人失业,根据发达地区和其他大城市的需要,能够出去一批人,将有利于解决他们就业。因为四川受灾以后,本地就业岗位有限,而且发达地区也需要这样的劳动力。

    为了鼓励异地就业,我们实行的政策是三项补贴。第一,灾区劳动者如果出去打工,他应该能够适应当地企业的需要,必须要有相应的技能。现在很多人可能不具备这样的技能,所以不管是在原来的地方还是到企业后参加培训,政府都给予一次性培训补贴。鼓励灾区群众参加培训,同时鼓励企业为他们提供培训条件,政府给予培训的补贴。

    第二,灾区的群众到发达地区的企业去,路费是很大的一笔钱,农民负担不起这个费用,作为企业来说也很困难,因此,国家对这笔路费给予补贴。

    第三,凡是外地支援的企业吸纳了灾区的劳动者,吸收一个应该为他交一份社会保险,在一定期限内这个社会保险不用企业来交,也是由国家补贴,这样使支援的企业更愿意吸收,鼓励了企业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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