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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9月22日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

    9月1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电视电话会议,对学习、宣传和贯彻《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条例》作为《劳动合同法》的重要配套法规,它的公布施行是我国劳动合同制度建设中的又一件大事。制定和颁布《条例》有利于消除疑虑与分歧,统一社会各界的思想认识;有利于增强劳动合同制度的可操作性;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体系。

    会议指出,在《条例》的起草过程中,注意把握了三个基本原则:一是一致性原则,坚持维护《劳动合同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与法律规定的制度相一致;二是协调性原则,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妥善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社会就业的关系、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关系、保护职工利益长远目标与现阶段目标的关系,准确体现《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维护劳动者的根本利益,努力实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调;三是可操作性原则,重点针对《劳动合同法》中比较原则的规定和一些社会上存在误解的条款,作出具体的规定和必要的衔接,增强《劳动合同法》的可操作性,完善了订立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明确了订立和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对劳务派遣的相关问题作出了具体补充规定,补充完善了经济补偿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规定。

    会议要求各地劳动行政部门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引导工作,抓紧完善地方配套法规政策,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继续推进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目标责任制,并与有关方面协调配合,切实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

    同时会议对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作了部署和安排。会议强调,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抓住《条例》颁布实施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的有利契机,认真落实专项部署,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保障劳动用工的规范有序、稳定和谐。

    会议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主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协调小组成员、相关司局领导及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中国人事报 董炜)

 
 
 相关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单行本出版
· 新闻办发布会介绍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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