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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拓并购”进展:必和必拓于11月25日宣布放弃收购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05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8年12月5日9时30分,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尚明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推进反垄断执法工作,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与网友在线交流。

    [主持人]很多网友非常关注的是想请尚局长给我们介绍一下“两拓合并”和“可乐并购汇源”案的进展情况?

    [尚明]大家确实很关注,我们也可以理解,但是反垄断审查有它的特点,因为它和其它的行政许可或者审批并不完全一样。对此,我们也和国际同行有过一些交流,在整个审查过程中,绝大多数情况下审查机关所面对的是申报人,因为两个企业要合并,申报人到审查机关请求批准,审查机关立案的决定和同意的决定原则上只是通报给申报人,告诉你“可以”或者“不可以”,一般情况下不向社会公众进行通报。只有一种情况下进行通报,那就是申报了最后没有批准,或者我批了但是附加了限制性的条件。在这种特定情况下,不但要通知申报者还要向社会进行公告。

    前几天有一个关于啤酒方面的并购案件,就属于附加限制性条件的情况,商务部不仅通知了申报人,而且还发布了公告。你讲到的两拓案我也可以简单地向大家介绍一下情况。两拓案申报得比较早,在2008年6月份就和我们进行了接触,提出了申报申请,并提交了初步的申报材料。

    根据《反垄断法》,什么时候开始启动审查程序,这是我要补充一点,审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各自有不同的时限,什么时候开始第一阶段的时限呢?简单说,就是提交的申报材料要完全合格,达到了《反垄断法》第22条和第23条的规定的标准。收到申报材料后,反垄断局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提出补充材料的要求,只有达到了反垄断法规定的条件,审查时限就开始起算,进入倒计时了。

    实际上,就两拓并购案而言,我们收到申报材料后,要求申报方补充材料,材料补齐后,反垄断局于11月25日那天正式立案。但是非常巧的是,我们作出立案决定的当天晚上,收购方必和必拓就在其网站上发表了声明,宣布放弃并购,理由是:在全球经济持续恶化情况下,收购力拓已经不符合股东的利益。也就是说,在25日立案的那一天,必和必拓宣布放弃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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