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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执法工作分别由工商总局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执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05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8年12月5日9时30分,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尚明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推进反垄断执法工作,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友 铿锵玫瑰]根据《反垄断法》成立的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职能是什么?为什么设立这样一个委员会?

    [尚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职能请大家看一下《反垄断法》的第九条,这里规定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它的功能就是组织、协调和指导,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反垄断的执法分别由工商总局、发改委和商务部来执行的,为了协调执法,成立了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并不具体进行执法方面的操作。委员会的职能一共有五项:一是研究、拟定有关竞争政策;二是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三是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因为反垄断机构是三个,所以要有机构进行协调;四是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五是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根据这些规定国务院成立了反垄断委员会,委员会工作规则现在也已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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