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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有必要通过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加以落实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4月23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9年4月23日15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与网友在线交流。

    [主持人]近来,我们看到不少地方结合地区特点制定了本地知识产权战略,请问,这些地方战略与国家战略是什么关系?怎样保证地方战略能与国家战略有效衔接并切实发挥作用?

    [田力普]地方知识产权战略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重要途径,也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具体贯彻和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明确要求制定并实施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地方知识产权战略由各地方政府根据地方发展实际制定并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具有宏观性,主要从全局性、基础性角度出发考虑问题,对体制机制、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方面提出战略基本取向和宏观指导要求。而我国地域宽广,地区间发展不平衡,意识理念差距较大,不大可能通过一个总体战略解决所有问题。基于这种现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有必要通过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加以具体落实。当然,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制定要在国家战略总体指导下,针对不同地区发展特点,完善知识产权扶持政策,培育地区特色经济,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从而最终实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目标。

    做好地方战略与国家战略间的有效衔接也是我们一直思考的问题。在国家战略未出台前,我们就已经开始了这方面的准备工作。2007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有关指导文件,要求地方战略的制定要坚持以国家战略为指导,把总体发展与突出特色结合起来,把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结合起来,同时明确提出地方政府要加强对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工作的领导、稳步扎实的推进战略制定工作、形成战略的调整和评估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的投入。此后,针对地方与国家战略的衔接,我们也开始了相关工作,如开展了地方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衔接问题研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绩效评估研究等。目前,我们已经初步建立了地方战略信息沟通机制。在区域知识产权战略指导方面,印发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启动了东北、长三角的区域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工作。同时,我们也与江苏等多个省份签订合作协议,进一步推进全国各地方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这些措施充分保证了地方战略与国家战略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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