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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配套的部门规章修改工作已启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4月23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9年4月23日15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友 小跑]修改后的《专利法》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请问: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此做了哪些准备工作?相应的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专利审查指南会有哪些修订? 

    [田力普]去年年底《专利法》第三次修改获得通过,同时实施细则也要在今年年内通过,和《专利法》于今年10月1日同步实施。在这方面我们做了很多工作,首先是宣传,新《专利法》有很多新的内容,需要及时向广大企业、创新者、社会做宣传,我们已经举办了一个系列巡回宣讲班。另外,我们通过政府网站,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专利法》修改的宣传。

    二是做好配套法规的修改工作。专利法实施细则是与专利法配套的最重要的行政法规,为了确保第三次修改后的专利法的顺利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7年3月就启动了修改准备工作,目前,经过充分公开征求意见和论证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已上报国务院审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目前正在就该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然后再作进一步的论证和完善。与此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已经启动了与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配套的部门规章的修改工作。其中包括《专利审查指南》、《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专利标志和专利号标注方式的规定》等。这些部门规章将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修改作相应的调整,在操作层面上作出进一步细化的规定,保证执行标准的合法、统一、规范。这些修改后的配套法规、规章颁布后,我局还将根据工作安排和需要进一步开展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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