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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并不相悖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5月07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9年5月7日15时,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与网民在线交流。

    [网友 吴先生]目前商品房市场相对低迷,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会不会影响房地产市场,您怎么看?

    [齐骥]对于大规模的建设保障性住房会不会对房地产市场带来影响的问题,社会各界都比较关注。所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为主管部门,我们也开了若干次专家学者座谈会,也到各地做了实地调研。应该说网友的这种担心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不论是商品住房还是保障性住房,它有一个共同点都是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说一点儿关联没有也不客观。但是通过专家的论证和调查的结果,总体看,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所供应的群体是完全不同的。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对象是那些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对于这类家庭,他们收入水平低,不具备购买和承租商品住房的支付能力。即使国家不建保障性住房,这部分家庭也很难进入商品住房市场。

    因此,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不会对商品住房市场造成大的影响。一些地方的经验还从正面表明,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并不相悖,随着保障对象的清晰界定,不同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的渠道逐步明朗,也有利于居民稳定预期、稳定市场,当然在具体工作当中要注意处理好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之间的关系,但我们认为,关键还在于政策上必须界定,在标准上作出明确的划分。简单地说,该走市场的就走市场,该纳入保障的就纳入政府的保障。

    另一方面,我们提倡城市的廉租住房建设能够结合城市棚户区改造来进行,如果大部分廉租住房的建设结合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的话,就加快了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在城市棚户区当中,住的大部分是低收入家庭,还有一部分不是低收入家庭,但是通过对城市棚户区改造,也改善了这类家庭的住房条件,客观上也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我们也鼓励地方在普通商品房当中配建一些保障性住房,这既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也便于这部分低收入家庭生活和工作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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