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互动
 
廉租房和经适房都属保障性住房 目的是实现“住有所居”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5月07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9年5月7日15时,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与网民在线交流。

    [网友 小蜜蜂]不同情况的低收入家庭,对保障性住房有租赁与买卖的不同需求。今年"两会"上有一些代表和委员建议,停建经济适用房,全部代之以廉租房。也有的专家认为,只有通过经济适用房才能真正解决国民的住房问题。请问您对这个问题怎么看?

    [齐骥]这个问题各界看法不一致,主要反映在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上。对于政府兴建的廉租住房,各方面反映都是一致的,大家都认为这是做好住房保障的一个重要措施。对于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到底哪一种形式更有利于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设,我个人观点,从目前我们国家住房保障制度和政策来看,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都属于保障性住房。各地根据自己的经济发展水平,也根据本地群众的实际居住状况,是以廉租住房为主提供保障,还是辅以经济适用住房,我觉得可以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   

    但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通过保障制度的完善,不论是哪一类住房,最终目的都是尽快地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这是最根本的。廉租住房是政府或机构拥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赁给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对廉租住房是没有产权,是非产权的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类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预期的支付能力,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这是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最本质的区别。

    从实践情况来看,对于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掌握,各地有一定差异。比如说在中西部一些地区,住房市场供应比较充足,房价当中土地成本占比较低,有的地方通过给低收入家庭一些住房补贴,让他们在普通商品房市场当中购买住房,也有一些地方比较集中的建廉租住房。

    从我们了解的周边国家看,比如日本、新加坡,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实际上名字叫的不一样,比如日本叫公营住房,类似于廉租住房,住户是没有任何产权的。还有一种是公团住房,政府提供相当的优惠条件,使得住房者拥有一部分产权。比如新加坡,新加坡叫“组屋”,既有租,也有售。同时香港叫公共房屋,也有租、有售。      

    点击进入本次访谈>>>>>>>>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