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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人按摩医疗管理办法受到关注和欢迎 9月1日实施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5月14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9年5月14日15时,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程凯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关注第十九次全国助残日,积极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友]我是一名盲人中医按摩从业人员。请问:开办盲人按摩院需要哪些具体条件?

    [程凯]这个问题问得也很好。三天以前,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还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中国残联四家共同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四月底四部委制定的盲人按摩医疗管理办法。这个办法的制定和出台是一个大事:一是他是促进盲人就业的重大制度安排,同时也是稳定和提升盲人按摩这样一个行业的非常利好的政策。同时,我个人认为也是弘扬传统中医中药的很好的举措。这个政策中明确规定上述四个部门关于盲人医疗按摩医疗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盲人,持当地的市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审核同意证明,可以申请在医疗机构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

    具体条件我简单介绍一下:在盲人医疗管理办法颁发前取得盲人按摩医疗技术资格的可以按照这个办法规定从事医疗按摩,包括到医疗机构或者自己开设盲人医疗按摩机构。在本办法颁发前取得盲人医疗中等专业及以上学历并且连续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两年以上的,有一定的职业经历。三是在本办法发布前,在医疗机构连续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满15年的,这就不限制学历了,你可能学历没有大专甚至大本,但是你在医疗机构连续从事盲人医疗这个活动已经有15年的这样一个资历的。

    在本办法发布前,在医疗机构中连续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两年以上,不满15年,通过盲人医疗资格考试的人员都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要求,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可以在机构也可以自己独立开办。

    这个办法最近从中残联的信息中心,包括我也经常从电话里面感受到各地盲人朋友的高度关注和欢迎,他们说期盼已久,因为盲人有很多困难,医师法颁布后各个部门非常重视盲人医疗按摩的问题,国务院也非常重视,我们几个部门经过反复讨论制定了这么一个政策。我想对稳定盲人医疗按摩,特别是提升盲人按摩的稳定性都会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现在中国残联相关职能部门也在按照这个办法的要求加紧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包括考试办法,争取在9月1日正式实施的时候可以使很多期盼已久的盲人朋友真正享受到这个政策给他们带来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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