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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改经营权真正放活后农民将收益增多、就业岗位增加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7月15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9年7月15日9时,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副局长张建龙接受中国政府网与国家林业局政府网联合专访,就“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 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现场解读并回答网友提问。

    [主持人]林权改革后农民得到了什么样的实惠?

    [贾治邦]首先是得到了这块地70年的经营权,如果我包了50亩的林子,那么这50亩林地的经营权是我的,50亩林地上的林木的所有权也是我的,也许我承包那年这块地上的林木就值10万块钱,那我现成就得了10万块钱,如果再出了新的产品。还有生态林,国家还有生态林的补偿基金,明年将提高5块钱,同时我们还会随着财政的增长进一步提高,各级财政对这方面还有补贴。当然,这些都是眼下的、当前的。

    从长远来看,只要把经营权拿到手,落实了我们的各项政策和配套改革,把经营权真正放活了,农民以后的收益无法估量,也许农民经营好的话他每年的收入也会相当的多。我们现在测算,比如改革到户的,浙江经营竹子的农民,有的经营好的一亩地收入四、五万块钱。正因为这样,这场改革得到了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期盼。

    改革要有一个过程。我们调查后发现从林地的收入来看,现在农民经营的林地收入有所增加,有的地方农民收入近一半是来自林木,有的县甚至80%的收入来自林业,个别地方户均和人均收入几十万的也不是少数。

    我曾经多次讲过,浙江白沙村的农民把砍树变成看树,他们搞农家院最低收入一年十几万,搞这样的森林旅游的多了。更重要的就是金融危机发生后,大量农民工返乡,农村就业压力增大,林业的改革恰恰可为他们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一户承包,全家就业”,“城里下岗,山上创业”,收入也同样很高。林改带来的增长潜力很大,用温家宝总理的话来讲,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义是很难估量的,怎么说都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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