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3日(星期四)15时,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司长陈重和副司长吴慧娟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切实做好检查工作 确保在建住宅工程质量”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友 欣欣向荣]这次检查工作对各省、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是什么?如何落实?
[陈重]这次检查工作对于各省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我们在文件里强调了两个高度重视。第一是高度重视在建住宅工程质量。第二是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周密部署,各地根据情况认真制定检查方案,依法行政,这个检查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要求各地在检查过程中,要认真记录、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和受检工程相关质量信息数据。这次检查还有一项要求,就是发现质量隐患的,我们要求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边查边改;涉及到结构安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停工整改。我们部里还要组织专项督查,在不久就要组成若干个组对全国的30个省市区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组成员既有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工作人员,又有大量的我们抽调的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他们还要携带相关仪器设备,我们准备分两批开展,对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在建住宅工程质量检查。
[主持人]除了部里的督查,对各地的要求有没有能够让他们真正落实的一些,比如法规、行政命令?
[吴慧娟]一方面国家有法律法规,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部里还有很多规章,各地也有自己的地方行政规定。同时,我们还有技术法规。另外,地方的落实,从检查来说,对他们的落实:一是看他们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执行的怎么样。二是要求在严格执法上,因为中央负责政策法规的制定,具体执行在地方,所以要求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我部每年还不断的进行督查,除了工程质量每两年督查以外,平常如果发现问题我们也不断派人去督查或者在部分地区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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