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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的旧家电全部交售给指定企业拆解处理 防止环境污染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8月13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9年8月13日15时,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司长常晓村、商务部商贸服务管理司司长邸建凯、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曾晓安和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巡视员李新民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促进扩大内需 贯彻实施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友 哇哈哈]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对回收的废旧家电的处理作了哪些规定?环境保护部采取哪些措施加强对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的管理?

    [李新民]先回答第一个问题,此次家电“以旧换新”,专指消费者废弃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行为。回收的旧家电将全部交售给指定的拆解处理企业拆解处理。拆解处理企业将由家电“以旧换新”试点省市人民政府确定,并且要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防止污染环境。

    当前,我国一些地方存在不少非法拆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个体手工作坊,他们为追求短期效益,采用露天焚烧、强酸浸泡等原始落后方式提取贵重金属,随意排放废气、废液、废渣,对大气、土壤和水体造成严重污染,危害人体健康,在国际上也造成了负面影响。做好“以旧换新”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家电拆解处理工作,防止环境污染,对于落实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第二个问题,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明确规定环境保护部负责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对此,我们深感责任重大。近期,为贯彻落实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环境保护部及时制定并出台了《关于加强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环境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十八条意见,加强对地方环保部门工作的指导,要求地方环保部门切实强化环境监管,保障“以旧换新”过程产生的废旧家电妥善拆解处理。同时,环境保护部已派出工作组,赴试点的北京、天津、上海、山东、广东、江苏、浙江、福州和长沙等七省两市逐一进行督办、调研,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截至今天上午,北京已确定了2家拆解处理企业,江苏、福州拆解处理企业已基本筛选完毕,其他省市也正在积极推进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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