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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要求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尽量回到原籍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8月18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9年8月18日15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司长于法鸣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副司长张浩明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现场解读并回答网民提问。

    [于法鸣]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登记管理。现在我们遇到的最大的问题,就是学生在学校里以学校为平台来进行管理非常好,因为他们比较集中,学校本来就是学生聚集的社区,不仅是学习的平台更是他们生活的平台。但是离校以后,学生们各奔东西有的回到原籍,还有的不愿意离开学校就在学校周围逗留,俗称为“漂族”,登记管理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为他们服务,所以这项行动是我们今年新推出的一项行动。

    [主持人]我特别感兴趣的是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做好就业安排工作,那这个数据是怎么统计的呢?

    [于法鸣]现在我们遇到的最大的难题就是离开学校以后,按政策、按规定要求是要求他们哪儿来的回哪儿去,原来有一个政策就是学校里可以存档两年,但是档案存在那里人找不着就没有意义了。所以现在我们从政策上就要求他们要回到原籍,但是农村来的不是回到农村去,人家好不容易考出来了再回到农村去那肯定是不行的。所以回到原籍的概念是回到县以上的城市,有公共服务就业的机构,到那里进行登记、存档,政府为他们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所以我们要求他们现在能够尽量回到原籍,回到县以上的城市里,这样我们也可以借助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他们提供政府应该提供的、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

    [主持人]那在实际的统计工作当中是不是有很大的困难呢?

    [于法鸣]实际统计工作中现在确实有一大部分人是回到原籍了,但是也有一部分人没有回到原籍,留在学校所在地在等待,有的等待升学继续考研,有的等待新的求职机会,特别是那些大城市,像北京、上海、广州、天津那些大城市所在地的学校周边云集了一批这样的同学。但是我们现在也要求,如果你不回原籍,留在学校所在地的城市如果你要求职也应该到当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不一定是失业登记,求职登记也行,只要是属于求职登记的都可以为他们提供免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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