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0日15时,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米勇生、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余功斌、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副司长聂春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副司长陈金甫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努力实现困难群众‘病有所医’”进行现场解读并回答网民提问。
[网友 zz、湖北人]如何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
[聂春雷]刚才我已经说了新农合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是同步推进的,两个制度的衔接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医疗救助制度要资助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民参加新农合,这是对新农合制度的一个支持,就是让贫困的农民能够参加到新农合的制度当中,享受新农合的一些相应的医疗待遇。
二是要做好统筹补偿方案和救助方案的衔接。实际上就是说,随着我们新农合筹资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医疗救助基金的提高,我们的保障程度也要随之提高。在制度设计上要衔接就是新农合的起付线、补偿比和医疗救助的一些设计都衔接起来,中间不出现漏洞。
三是刚才米司长也强调了很多,就是要做好新农合和农村医疗救助的“一站式”服务。这项工作我们和民政部一开始就配合得非常好,也搞了很多试点,新农合到现在已经实现了县内定点医疗机构的即时结算——在哪儿看病就在哪儿报销。刚才主持人提到的异地结算,我们现在也在推,现在有几个省像江西、吉林他们做得比较好,包括现在安徽都在全省推广了现场结算。在省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参合农民去看病,在哪儿看病就在哪儿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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