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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正在制定中小企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9月03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9年9月3日15时,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朱宏任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实现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进行现场解读并回答网民提问。

    [网友 NBS]在我国,中小企业要拿到政府的订单似乎并不容易。请问朱总,在这方面国家是否有具体的改进措施?

    [朱宏任]这位网友提出的问题确实比较专业,因为在政府采购方面,在一些发达国家往往是给出了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优惠措施,像在美国,就规定联邦政府的采购合同要按照总金额的23%交给中小企业来执行。实际上我们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对支持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也有相关的规定。

    2003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等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第三十四条也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优先安排向中小企业购买商品或者服务,从近年来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投标、中标和签订合同的情况看,我们觉得法的落实还有些不尽人意。一是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过于宽泛给操作带来了难度,这个问题前面也谈到了;二是确定的政策比较原则,操作起来不太容易;三是门槛较高,一些小企业还难以进入;四是制度缺失,没有实施细则;五是中小企业自身存在问题,比如产品质量、企业管理、售后服务、创新能力以及其他方面还有不完善的地方也需要不断加强和提高。

    为此财政部与工信部正在制定中小企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在采购政策、采购门槛、采购合同中要充分考虑到中小企业利益,给予更多的机会,同时要加大对政府采购的宣传、培训和服务,让更多的中小企业可以了解并且参与到政府采购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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