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4日15时,国管局副局长尚晓汀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进行现场解读并回答网民提问。
[网友 冷眼看世界]《意见》规定,这项工作要在文件下发6个月内完成,您觉得这个时间够用吗?怎么保证《意见》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实处?
[尚晓汀]清理驻京办事机构的工作要在《意见》下发后6个月内完成,可以说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为确保加强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意见》作出如下规定:一是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加强和规范驻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是派出地政府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妥善做好撤销的驻京办事机构的资产处置和人员安置。
三是清理工作完成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及时汇总整理本地区驻京办事机构清理工作,将有关情况报送国务院,并抄送监察部、国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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