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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可缓解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5月07日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10年5月7日15时,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进行现场解读并回答网民提问。

    [网友 飞飞]请问: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的是哪部分群体?有哪些具体的配套政策措施?中央政府将如何给予支持? 

    [齐骥]国务院2007年24号文件提出,要通过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来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应该说,我们目前的廉租住房,包括城市棚户区改造,主要是针对解决原住民当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随着就业流动性的加大,许多大城市吸纳了越来越多的新就业人员。从目前沿海一些地区的经验来看,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主要是解决那些在一定时期内无力通过市场来解决住房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这是一种解决居民阶段性住房困难的方式。

    最近,我们同相关部门研究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意见。对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界定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把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以及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并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到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推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是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大量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可以大大缓解新就业职工,包括新的大学毕业生、研究生的住房困难问题。这是关于供应范围、供应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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