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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不得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8月03日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10年8月3日9时,教育部部长助理、党组成员吴德刚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认真实施教育规划纲要 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进行现场解读,并回答网民提问。

    [主持人]课业负担这件事情有很多网友提。大家总体都想表达学生朋友们的课业负担非常重。对于减轻学生负担、缓解择校方面,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哪些实招新招?

    [吴德刚]昨天晚上我也非常仔细看了看网友提出的问题,很多人讲到怎么让我的孩子负担别那么重,我们要缓解学生的压力,缓解择校的压力,缓解学生竞争的压力,需要各方面共同想办法、做努力。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是社会各界的普遍呼声。教育规划纲要从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思路出发,明确了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改革考试考核办法、科学设计课程和教材难度、建立监测公告制度、规范各种社会补习和教辅市场等措施;学校要做好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活动等工作;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加强与学校的沟通合作。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不得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将各种考级和竞赛成绩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

    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是一个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其深层原因在于优质教育资源不足,分配不均衡。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远近结合的解决思路。远期要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近期主要采取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县域内教师校长合理流动、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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