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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必须用于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9月06日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10年9月6日15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解读《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并回答网民提问。

    [网友 蜡烛]《纲要》提出了林地用途管制,请问管制的涵义是什么?如何落实?

    [张建龙]林地用途管制是指,林地必须用于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一是严格限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林地转为建设用地,林地就是林地,转建设用地需要经过审批,但要严格限制,在有限的额度里可以审批。二是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其他农用地,林地不得随意转为其他农用地,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挖塘。三是严格保护公益林地。把这部分管住,生态问题基本上能够解决。四是加大临时占用林地和灾毁林地的修复力度。最近几年水灾、风灾、火灾、旱灾,这些灾对林地的破坏、对森林的破坏损失量很大,我们要加大这方面的修复力度。

    具体说,落实林地用途管制,我们采取的措施是加强林地管理,严格审批。另外就是建立部门协作机制,落实地方目标责任制。林地要落实到山头地块,保护林地的责任也要落实到各级政府主要领导的肩上。另外,我们要依法行政和加大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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