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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社会平均成本可公布 企业个别成本不对外公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14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7年6月14日19时30分,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刘振秋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加强药品价格管理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网民]感谢发展改革委就国计民生问题通过互联网与广大网友进行直接交流。可否公布高价药品“价格/成本”、“疗效/价格”呢?

    [刘振秋]首先感谢网民对政府的理解和支持,作为政府工作人员也有责任和义务接受网友以及群众的监督和咨询。我们现在对政府管价的药品,在降价的时候都是对外公布的。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看看国家发改委网站,还有我们的中国经济信息网、价格信息网等媒体上查询。社会平均成本可以进行公布,但是企业的个别成本因为牵扯到商业机密不能对外公布。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门成立了药品价格评审中心,其主要职能就是调查审核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开展专家评审。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政策,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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