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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采取四项措施强化进出口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11月26日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10年11月26日15时,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和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司长黄庆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打击侵权假冒 全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进行现场解读并回答网民提问。

    [网友 向前看向后看]这次在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有什么具体措施?

    [姜增伟]正如大家所知道的,强化进出口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是这次专项行动的一项重点工作。在这一方面,我们主要采取四项措施:

    一是加大对进出口环节侵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把国内外关注度高的口岸作为重点地区,把货运和邮递等侵权商品出口较多的运输渠道作为重点领域,在对进出口商品进行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对汽车配件、手机以及服装、鞋靴、玩具等关系消费者健康和安全的大宗出口商品提高查验比例,把好进出关口。

    二是加强生产、流通、出口环节的执法检查信息沟通,密切口岸执法部门与相关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好侵权认定等专业性、技术性工作,及时认定和处理侵权产品。同时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加大刑事打击力度。

    三是加强外向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点关注外向型经济发达、进出口贸易量大的地区的展会,通过积极采取展前审查、展中巡查和现场设立投诉站等措施,做好有关知识产权纠纷的防范、调解与处理工作。

    四是加强与国外的交流合作,充分发挥现有多双边知识产权合作机制的作用,保持畅通的信息交流渠道。联手打击跨国境的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海外维权和争端解决机制,以实际可行的办法,切实维护我国“走出去”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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