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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的水平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7月27日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11年7月27日15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司长游钧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推进实现人人享有‘老有所养’目标”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友 江苏猛哥~]我是一名一线城市的普通居民,现在物价上涨较快,日常生活负担加重,而城镇居民基础养老金每月标准才55元,能不能再提高点?

    [游钧]的确,我们在研究基础养老金标准的时候,这块钱是比照新农保过来的。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确实不高,所以我们在指导意见里提出来,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的水平。为什么在现在确定55元钱呢?因为我们国家地区发展很不平衡,覆盖人群非常多,加上新农保和城居,大概是1.5亿的农村老人由国家来担负基础养老金。中央财政每年要拿将近1000亿。所以我们主要是想低水平起步,保基本、广覆盖,然后再解决其他问题。所以首要的就是要把这项制度先建立起来,然后再提高水平。

    从新农保制度运行情况看,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政策效果社会反响较好。我们在许多乡村看到和听到农民群众说:过去做梦都没有想到我们老时,政府还给我们养老,这55块钱比儿子要强多了。55块钱多吗?不多,但是非常管用。所以从新农保实践来看,这项制度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欢迎。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我们是逐步推进的。首先要解决制度“从无到有”的问题,重在制度建设。制度建立起来,今年是60%,2012年实现全覆盖,这是解决第二步,就是人群实现全覆盖。再逐步解决待遇“从低到高”的问题。随着经济发展,国家财力增强,国家肯定会逐步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这在《指导意见》中有专门论述,就是国家在适当时候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作调整,但首先是解决制度从无到有的问题。水平高了,财力不够,反而推行不下去。所以我们先把制度建立起来,根据国家财力,在制度上、人群上,然后再到待遇水平的逐步提高,让更多老百姓享受到改革开放与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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