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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发展要加强监测、引导和规范 高息借贷要谨慎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8月18日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11年8月18日10时,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吴显亭和银监会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张小松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关问题进行解读并回答网民提问。

    [网友 疑惑]今年以来,实体经济普遍感觉信贷供应偏紧,导致民间借贷更加活跃。企业营运资金中既有银行信贷资金,又有民间资金,在经济下行周期,这样的融资结构可能会加大银行的风险。如何防范这种风险?

    [吴显亭]今年上半年,民间借贷比较活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是有积极作用的。但是,有一些担保机构、典当行、寄售行、网络借贷平台等受利益驱使,超范围经营,或者违规开展“高利贷”业务,不仅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而且,潜藏着不可忽视的金融风险。

    中国民间借贷的存在,有其内在深层原因。对民间借贷发展,重点是加强监测、引导和规范。一方面,要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完善管理制度,使规范的民间借贷“阳光化”;另一方面,要坚决打击违法犯罪金融活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疏堵并举,趋利避害,在有效防范民间借贷的潜在风险的前提下,发挥好民间借贷在服务中小企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第一,要加强对社会融资总量的监测和调控,对民间借贷的总量、利率、投向等,要动态跟踪把握,做到心中有数;

    第二,要加强对民间借贷的合理引导,及时预警和有效防范“乱集资”和“高利贷”的潜在风险,按照“新非公经济36条”的明确原则方向,积极引导更多的民间借贷资金合规投向实体经济。

    第三,要及时制定和修改完善符合我国民间借贷特点的相关法规制度,对不同类别民间借贷要明确监管责任,依法依规坚决打击金融违法犯罪行为,促进民间借贷向法制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第四,要加强金融知识和舆论的正面宣传,增强民众的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借用股市的一句话就是,“民间借贷有风险,高息借贷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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