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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骗租骗购相关处罚法律制度建设正在进行中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2月30日 15时45分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11年12月30日15时,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冯俊和副司长张学勤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进行现场解读,并回答网民提问。

    [网友 安妮]前段时间,网上消息说深圳等地开展了对不符合保障条件家庭的清退工作,但力度有限,对发现的骗租骗售等违规行为处罚过轻,使得住房保障资源被违规挤占,请问如何实现有序退出,最大限度避免这类问题出现?

   [冯俊]住房保障退出问题比较复杂,如果说另外有房子住,那你就得退出来。还有一个问题,有些情况下退出确实是比较难处理的事,比如说低收入家庭收入提高了,原来住廉租房,提高一百块、两百块,那也不足以在市场上租房子、买房子。所以我们现在的退出机制是这样的,如果是租赁性的,动员你退出来,让符合条件的人住进来;但是如果没有其他房子住也不能把他赶马路上去,那就把租金提高。

    公租房本身有一个投入产出,提高租金对承租人来说也有一个约束。你有更多钱了,那就可以到市场上去租或者买。对于骗租骗购的处罚力度还是比较大的,比如深圳,它立法规定还是比较重的,甚至15年不准再申请,罚款也罚的比较重。处罚这件事情还得通过立法来解决,不能通过一般的文件,所以法律制度建设也在进行当中,真希望快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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