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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把保障性住房分配给不符合条件的家庭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2月30日 15时31分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11年12月30日15时,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冯俊和副司长张学勤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进行现场解读,并回答网民提问。

    [网友 山猫]随着大批保障性住房的建成,将会有更多的家庭住进保障房,享受到政府的阳光关怀,请问如何确保分配公平,避免以权谋私,让真正住房困难的家庭住进保障房?

    [冯俊]分配公平这个问题不仅网友关心,也是我们做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总体来说,保障性住房带有公共资源性质或者是带有公共资源因素的一种房子。它应该提供给符合条件的群众,这也是保障房供应的内在宗旨。这些年来在各地也建立了“三审两公示”这样一个机制,我们的想法就是通过老百姓的申请、申报,再通过街道以及区一级、市一级的审核,把家庭的财产、住房条件进一步审核。

    审核过程中,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有一种公开机制。因为政府的审核力量毕竟是有限的,把申请结果公开,在全社会监督之下。首先看住房是不是困难。国务院办公厅发的文件里有一句话:不能把保障房分配给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这也体现了我们在政策上的指导思想。就是住房不困难的不在保障房供应范围之内。

    根据住房困难的程度,更困难的优先,因为保障房提供的数量目前还是有限的,不可能一下子就达到充分供应,更困难的先安排。通过结果公开,使得工作能够监督,邻里之间或者同事之间,看你这个人是不是真的符合条件,如果保障性住房没有分配给该得到的人,那就扭曲了保障房的本意了,也使公共财政资源用在了不该用的地方。通过这样一个机制使得分配时,保证该需要的人能进去,不符合条件的人排除在外。

    [主持人]这是制度,也需要每个地方的具体执行者很好的贯彻这项制度。

    [冯俊]应该说各地总体上在这方面做得还是比较好的,有些网民和媒体反映有多少多少户是骗住的,实际上也不完全是。比如前一段时间北京、上海反映的情况,指的是政府机关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审核、复核,在轮候过程当中再进行一次审核,这样看哪些家庭不符合条件。

    不符合条件有两种原因导致的:一种是自己申报时没有把情况说清楚,有可能隐瞒了。第二是在申请后这几年时间中家庭情况发生了变化,现在不符合条件了。舆论说有那么多人骗购,这个也不客观。对任何一个事情的评判都是以事实为依据。通过这个审核也反映出我们的审核机制还是有效的,把不符合条件的梳理出来,排到的都是那些急需保障的对象。

    [主持人]公示制度,包括让网友监督也是一种审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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