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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捷:按法律规定认真负责地做好纳税人信息保密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3月30日 10时48分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12年3月30日(星期五)10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副局长解学智、宋兰共同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税收•发展•民生”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友 越飞越高]肖局长,前不久3·15晚会披露,有的部门工作人员向外透露用户信息。税务局也掌握了我们的一些信息,会不会发生这样的情况?

    [肖捷]这位网友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目前税务部门确实掌握不少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纳税情况等方面信息。这些信息,既有纳税人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向我们申报的,也有我们通过与其他部门实施信息共享得到的。取得这些信息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促进提高纳税人申报纳税的准确性,不断提升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当然,正像刚才这位网友提到的,我们掌握的纳税人涉税信息越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保障纳税人隐私权的责任也就越大。国家税收征管法对纳税人的信息保密提出了明确要求,维护纳税人的信息安全是税务部门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为此,我们在2008年出台了《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在保密信息的使用管理、外部查询等方面都作了详细规定,并且明确了税务机关和有关人员如果未遵守规定而泄露应当保密的纳税人信息所应承担的责任,同时还加大技术研发和投入,有效地防止黑客的入侵和信息的外泄。

    正像这位网友刚才提到的,前不久有关媒体披露了一些个人信息的外泄事件,以及这位网友的提问,都再一次提醒我们保护纳税人涉税信息的重要性,我们也一定会按照法律的规定,认真负责地做好纳税人信息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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