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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涌:"十二五"期间重点工作是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6月19日 16时08分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12年6月19日15时,住房城乡建设部总工程师陈重和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巡视员武涌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推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 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可持续发展”与网民在线交流。

    [网友Wrigley]现在,社会上对绿色建筑关注度很高,请问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推动绿色建筑有哪些安排和部署?

    [武涌]绿色建筑将引领未来建筑的发展方向。可以说,“十二五”期间我们的重点工作就是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从三个方面,做好绿色建筑推广工作。

    1、以绿色理念来指导城乡建设规划。建立包括绿色建筑应用比例、生态环保、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约利用、再生水利用、废弃物回用等内容的指标体系,作为约束性条件纳入区域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促进城市基础设施的绿色化,并通过土地出让转让等多个环节实现绿色指标体系的落地。

    2、大力促进城镇绿色建筑发展。一是抓集中推进。我们将在城市规划的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旧城更新区等实施以规模化推进绿色建筑为主的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城(区),示范区内的建筑全部要达到绿色建筑一星,一部分要达到更高水平。

    二是优先在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中推进绿色建筑。政府投资的办公建筑和学校、医院、文化等公益性公共建筑,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同时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也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三是引导房地产开发类项目自愿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开发商建设绿色住宅小区。

    3、创新绿色建筑的监管机制。首先地方政府要在城镇新区建设、旧城更新、棚户区改造等规划中,严格落实绿色建筑指标体系要求。要加强规划审查,对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审批。其次,对应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的项目,要加强立项审查,未达到要求的就不予审批、核准和备案。加强土地出让监管,不符合土地出让规划许可条件要求的也不予出让;第三,我们将在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增加绿色建筑内容,不通过审查就不能开工建设,并加强施工监管,确保按图施工,未达到绿色建筑认证标识的不得投入运行使用。建设单位还要在房屋施工、销售现场明示建筑的各项性能,接受监督。此外,对于自愿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要建立备案管理制度,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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