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互动
 
大病保险与大病保障工作方式不同 各有优劣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9月23日 10时39分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12年9月23日(星期日)10时,卫生部农卫司司长杨青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新农合制度实施10周年”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友 DAW]最近国务院相关部委出台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请问这与新农合开展的大病保障工作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呢? 

    [杨青]从网友们现在关注的事我感到,网友们都是很专业的。前不久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像新农合,在我该报销的基础上,对高额费用进一步保障的制度性安排,也就是说是基本医疗保障的拓展和延伸。再说白一点就是新农合制度报销了以后,对患者的自付部分再给予一定比例的报销,这就是大病保障的补充和延伸了。

    开展大病保险和新农合的重大疾病保障试点这两项工作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减轻居民患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的负担。但是两者的方式不同:一个是从病种入手,一个是从费用入手。我刚才所说的卫生部先做的20个大病是从病种入手开展的。病种入手和费用入手也各有优缺点,从病种入手,临床路径比较明确、疗效确切、费用可控,但是目前只有20个病种,受益面窄,现阶段有些疾病难以纳入;按费用入手的好处就是不管什么病种就是公平性好,只要费用高了我都可以给你报销,但是有些病的费用是不可预见的,30万也能花、100万也能花,几百万也能花出去,那这就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基金透支的风险。

    所以各有优劣,我们将逐步完善已经开展的大病保障的工作机制,做好既有的大病和大病保险的衔接,优先把这20个大病纳入大病保险的范围。 

    点击进入本次访谈>>>>>>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