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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实行农民个人缴费体现权利义务对等原则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9月23日 10时46分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12年9月23日(星期日)10时,卫生部农卫司司长杨青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新农合制度实施10周年”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友 孔雀]现在主要都以各级财政补助为主,个人缴费所占的比例非常低,那能否考虑取消个人缴费,把新农合制度变成一种农民的福利呢?

    [杨青]网友的这种想法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大家想一想中国的国情是什么样的?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2012年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大概是300块钱,其中政府各级财政补助240块钱,农民个人缴费50-60元,我们的一般原则是这个年度农民个人缴费的比例不能超过20%,政府是80%左右。这实际上是培养了农民的医疗保障意识,体现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

    第二,增强农民在新农合制度运行中的参与意识,让他关心这个制度的运行,从而做好监督工作。如果农民不交这份钱了,我也就不关心这个事了,只有生病的时候才关心,平时我不关心这个事。福利制度是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品密切相关的,像现在欧洲等一些发达国家,有些就是医药负担太重了拖累了经济建设,咱们一定要考虑一项制度的可持续性。

    总之,要让个人有一个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个人可以少出一点,但是我个人认为他不能不出,如果确实是贫困的农民,我们也是有政策的,如果他真是非常贫困,那是不用他交的,由医疗救助来替他出这笔钱参合。新农合形成了一个政府、社会、个人的责任分担机制,我们的目的是让它可持续的发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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