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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集中力量排查寄递企业信息安全隐患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1月25日 11时07分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13年1月25日10时,邮政局副局长赵晓光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解读修订后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网友 1354724510]快递单号信息是快递和电商共享的,网络上贩卖主要是一些商家用来“刷钻”提高好评度,单从快递行业打击成本较大、也难以完全收效。下一步,邮政管理部门如何通过综合治理,加强寄递服务信息的安全管理?

   [赵晓光]这个网友反映的情况还是比较准确的。对这个行业情况也比较了解。是这样的,寄递服务信息交易所谓的市场是怎么形成的,主要是取决类似于淘宝商家刷钻需求造成的。有的商家通过购买这些东西虚拟的、虚假的来增加自己的一些荣誉,所以产生所谓的寄递服务信息交易市场。这个情况又比较复杂,从总体来看,这种信息存在于整个寄递服务的很多环节,不但自身,而且它还可以延伸到上游,就是电商企业。你订单一下,购买者的基本信息就出去了,而且在网上还要安排快递公司,所以就掌握你的信息,不能说共享,应该是共同占有。又可以延伸到下游的航空、运输等环节。所以风险比较大。

    目前来看,可能发生信息泄露的渠道有三个。一是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部分企业安全管理滞后,相关制度不健全,员工培训不到位,造成较大的安全隐患。主要体现在寄递详情单管理制度不完善,寄递详情单的发放、使用、存档、销毁等方面缺乏有效管控,有的个别企业甚至将存档底单当作废纸卖给废品收购站;有的企业缺乏严格的寄递信息录入及管理制度,还有部分企业将寄递信息的录入实行外包,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二是电商企业。电商企业根据网购订单直接生成大量的用户个人信息。我们发现,有一个自称是“全国最大、单号最全”的贩卖寄递服务信息网站“淘单114”(目前已被取缔)上出售的单号信息分析,有些信息在收寄扫单之前已在网上出售,从单号信息格式来看明显有系统生成的痕迹,这也是一个泄露的渠道。

    三是个人用户。部分用户缺乏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随意将载有个人信息的快件包装盒和包装袋丢弃。我知道有些网购消费者成为网购迷,很疯狂,经常使用。全中国平均每人能使用4次快递服务,这非常了不起的,如果集中到个人身上,有人甚至是百次、几十次的使用。这个问题确实是需要综合治理、综合防范。国家邮政局对这个事情不是一般的重视,去年12月份,我们先后召开全系统电视电话会议和专题会议,针对寄递服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和安排。

    我们要求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围绕寄递服务信息安全保障这一主题,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寄递企业的信息安全隐患,查堵漏洞,而且今后要把它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建立长效机制。

    (1)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

    (2)对于整改不到位的,确实不具备信息安全保障条件、不适合继续从事寄递服务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所以我们要加强对快递企业许可制度方面的监督和管理。企业的服务能力,这也是一个重大方面。服务的范围、网点的设置必须和你的服务能力相符,你不具备服务能力的话,作为监管部门要对全社会负责、对广大消费者负责,对不具备条件的快递企业要坚决予以撤销。而且不具备条件的就不能许可,这对整个快递业的健康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3)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从事寄递服务信息买卖的寄递企业与从业人员,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要依照法律规定从严从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照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我们通过这样的制度,通过这样的监管手段要比较迅速的处理信息泄露问题,至少要大量的减少。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有关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措施,对电商等环节开展隐患排查,加大治理力度。这位网友反映的情况,我觉得他还是很了解实际的。而且我们要求快递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信息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与保障能力。防止快递业务信息泄露,教育广大用户依法保护个人的寄递服务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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