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8日15时,工商总局黄建华、朱剑桥;中消协董祝礼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谈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主持人]那我们怎么进行这个取证呢?这个信息到底泄露没泄露,我也不知道是哪个环节提供的,我经常接到电话你是谁谁谁吗?找得挺对,我不知道我是做的一个什么样的消费过程中,在哪个环节泄露的,这个怎么来保护自身的权利?
[黄建华]我先说一下,我举一个例子,我们遇到这么一个案例,深圳有一个产妇在医院里面刚生下一个小孩,她就接到推销商向她推销尿布湿、奶粉的电话。
[主持人]对,这些商家对你的孩子什么时候出生把握得比大夫还准呢。
[黄建华]这个信息的泄露方我们觉得相对是比较明确的,都能推导出来谁能知道她什么时候临产。
再有比如消费者刚刚买了商品房,他就接到建材商、装修队给你的推销,比如家用电器、商场给你打的电话。我觉得这种信息也不难反向推信息是谁泄露出去的。将来我们消费者如果在这方面发现了问题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来维护他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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