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1日(星期二)15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副司长罗国三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与网民在线交流。
[网友 我是谁]您好,政府核准企业投资项目是应该的,但关键是现在批项目、批时间耗人力而且还不透明,希望提高效率、增加透明度。您给简单解释一下现在是什么样的状态,今后的工作会怎么样进展吧。
[罗国三]这个问题提得很好。我还是回到刚才讲的通知,五部委联合印发的通知里面,有很多重要内容就涉及到这位网友提出的建议了。
我稍微展开一点介绍一下这个《通知》,《通知》要求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各级项目核准机关和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审批、节能审查等前置条件的审批部门,都要进一步地改进和规范核准行为。这是《通知》明确提出的要求,它的目的就是要提高行政的效率和效能,而且要加大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具体涉及到这么四个方面的任务:
一是要减少核准的前置条件。我稍微解释一下,现在核准的环节是后置的,在政府或者是核准机关作出核准批复之前要完成大量的前置审批的手续,就包括刚才我讲到的国土环保等等。这个是目前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当然也有一些是由部门规章做出的规定。《通知》的要求就是要尽量减少前置审批的手续,只要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作为核准的前置条件的,就把它放到核准之后、开工之前由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去完成。明确规定是前置条件的,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减少事前审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原则,提出简化、合并等改进措施。
二是要简化核准的审查内容。切实做到不再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等内部性条件进行审查,加强对外部性条件的审查。
三是相关部门在办理审批手续时也要合理设计、缩短时限,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四是要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这是包括全流程的,就是说审批机关要将申报受理、审批流程、审批标准、审批结果等等都进行公开,现在部门都有门户网站,都应该在上面公开,既能接受社会的监督,又能使地方和企业对办事规则和办理的进程一目了然。
下一步我们还想将有关部门的信息平台联起来,实现信息互通、信息共享,进一步地提高效率和效能。《通知》提出的要求可能还需要下一步出台具体的办法,并且在实践中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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