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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是金融支持就业再就业的有力工具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26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7年6月26日19时30分,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穆怀朋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金融支持就业再就业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网民]小额担保贷款应该算是金融支持就业再就业中的一个很重要的形式了,那这是什么样的贷款呢?政策上什么要求?各地都一样吗?

    [穆怀朋]小额担保贷款是金融机构向待业人员、有就业意愿的人和组织起来就业的人发放的贷款,不是一种救济,是为了促进有能力的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并且组织起来创业,是对诚实有信、有就业愿望的人提供的贷款,由担保机构担保。开办这种贷款的银行目前有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等,人民银行根据国家就业政策也在配合有关部门,包括财政部门出台相应的贴息政策,形成小额担保贷款的政策。各地总体上都是一样的,只是实施起来根据各地实际有一些差别。

    像其他任何政策一样,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也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现在看起来小额担保贷款的发展过程应该分三个阶段。一个是1998年以来进行国有企业改制,中央和国务院提出来了鼓励兼并、规范破产、减员增效,当时就提出了解决下岗工人再就业的问题,从1999年开始在上海、重庆、天津、宁夏等地区一些金融机构已经陆续开办了自给自发的小额贷款业务,这是在初期,1999年的时候。

    到2002年的时候我们开始总结这方面的经验,觉得这种小额担保贷款对促进就业还是有作用的,所以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劳动保障部等几个政府部门开始联合在一起研究这个问题。联合下发了一些通知,这就是《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这是2002年最先出的通知,陆续又有一些补充,比如2003年、2004年都先后有了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促进就业方面的通知,主要内容就是逐渐扩大了承办机构,由原来只是大的银行,后来拓展到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原来没有担保机制,后来又建立了担保机制,原来只有下岗再就业人员可以享受,后来扩大到吸纳再就业人员的小企业。像这些内容都是在这一阶段提出的。

    第三阶段就是2005年以后,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务院在2005年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对已有的就业再就业政策进行了延续、扩展和调整。在这个通知中也提到了小额担保贷款的问题,特别是2006年初的时候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又进一步出台了《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等。

    通过这么三个阶段政策逐渐完善,能够享受这个政策的群体也在逐渐增加,其他的配套政策也在逐渐增加,使整个小额担保贷款不再是简单的银行业务,还涉及到地方政府的职责、财政贴息政策,还有信用社区的建设、创业培训等等各种政策组合在一起的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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