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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建立问责制度是我国审计工作的目标之一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7月24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7年7月24日下午3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做客中国政府网,就“加强审计监督 推进依法行政”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网友“保障有力”“我是右护法”“城市风标”]审计查出的问题如何处理?谁应该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负责?对问题的整改和责任人追究由谁负责?如何向他们问责?

    [李金华]审计查出的问题如何处理我们可以分几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属于一般的违反国家财政法规的问题,审计机关就做出处理决定。比如说有些款要追回,上交财政;有些税必须补交;有些帐目要进行调整等等。审计可以做出这样的一些处理决定。而有些涉及到经济犯罪线索,审计是无权处理的,要移交给公安机关、检察院,由他们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还有一些是涉及到违反党纪政纪的,我们可以移交给纪检监察部门去追究有关责任。所以这是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的。

    我们网友非常关注问责问题。我觉得这是很好的事情,中国应该建立起健全的、科学的问责制度。应该说审计将来能够取得最大成效的就是促进建立问责制度。现在应该说对有些问题已经实行了问责,追究了有关人员的责任,但是有些问题现在我觉得还难以问责。为什么呢?因为现在我们问责的整个的制度和体制还不够健全。比如有些问题违反了规定,到底怎么问责?有些“责”本身就不是十分清楚的。比如这个单位财务出了问题、预算出了问题,你到底问到哪一级?是问到他的主管财务人员?还是问到分管财务领导?还是问到主要领导?这个问题在很多规定上是不明确的。因此,我觉得问责问题首先需要人大和政府完善问责制度,要把这个制度建立起来,这需要一个过程。

    第二个就是有些问题是制度造成的,比如违法违规的问题,特别是违规问题,你都去问责,都去处理人,那涉及面就很大,就有一个法不责众的问题。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部门违反规定呢?我觉得必定有制度和体制上的原因,所以你不从制度上解决,即便是处理了人,这个问题还是解决不了。所以我觉得有些问题要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上进一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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